台灣跟美國政府對鑽車縫的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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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go

4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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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go

註冊時間: 200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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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8-10-25 17:19    文章主題: 台灣跟美國政府對鑽車縫的看法不同 引言回覆

加州政府說 : 請汽車用路人留車縫空間給機車行駛.
讓騎士可以在車陣中通行.機車走車縫可舒緩塞車
干擾機車於車道間騎乘.是違法的行為!!
新聞全文(美語)
·
[ 加州公路巡警呼籲 請留給機車空間 讓他們在車道間行駛 ]

加州實施車道分割(Lane Splitting)已近兩年,加州巡警也開始針對這一議題發布使用手冊,這份手冊不僅針對機車族,也適用於其他車輛。同時,執法機關首度發表聲明,明確說明干擾車道分割是違法行為。

加州法律明確允許車道分割行為,亦即機車可以在兩車道之間行駛。由於車道分割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所以執法機關特別提醒應小心謹慎。

加州公路巡警(CHP)的專員表示:「每一個騎士都對自己的決策與安全負有最終責任。」CHP的評估表認為汽車與卡車司機同樣也有責任,故意干擾機車是非法行為,包含突然打開車門。此外,最左側車道的車輛應該靠左行駛,這樣才能讓機車從右側超越。

為了降低風險,CHP建議機車族應謹記下列事項:
1. 考慮車道分割時的整體環境,包含車道寬、車輛大小、天氣、照明條件。
2. 與鄰近車輛的速度差越大,危險程度越大。
3. 整體速度越高,危險程度越大。
4. 使用最左側車道進行車道分割較為安全。
5. 不要在大車旁邊進行車道分割。
6. 騎在路肩上是違法的。
7. 被看見:避免逗留在車輛的死角或車輛之間。
8. 配戴鮮明的反光護具並在白天開啟遠光燈。

在過去幾年間,執法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也合作發布了類似的指南,並具體表明:在某些速度下進行車道分割是「最不危險」的作法。

而研究顯示,實施車道分割雖然讓某些駕駛及新手騎士感到不安;但在智能駕駛時,車道分割較為安全,它能大幅降低機車在高速公路停下時被後車擊落的風險。
翻譯:都市運輸組織@org.urbantransit

相關報導(論壇譯文)▶ https://reurl.cc/14VgX

但台灣交通部認為 : 為了阻止機車走車縫
將擬定縮減車道寬度.因為學者說這樣可降低22%
的車禍發生率.機車不鑽車縫.交通一定會好!!

https://news.tvbs.com.tw/life/1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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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1000

重 車 車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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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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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15

發表發表於: 2018-10-26 09:2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台灣交通部的政策很多是悖離現實的!官員考察取經都是屁!
_________________
愛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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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c

無 極 領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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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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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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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8-10-26 09:3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ai1000 寫到:
台灣交通部的政策很多是悖離現實的!官員考察取經都是屁!


出國取經是假的~~~

比較像徹夜取精~~~
_________________
無知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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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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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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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8-10-26 10:3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面對許多先進國的鑽車縫事實就算千字建言,台灣官員或學者還是會以主觀的認知給你四個字!
就是國情不同!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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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long

重 車 車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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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30

發表發表於: 2018-10-26 10:3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簡單來說,民族個性問題
見不得別人好,他鑽的過去,我鑽不過去

所以他不守法不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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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lasoriginal

笑 傲 車 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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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las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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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8-10-26 12:5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wollong 寫到:
簡單來說,民族個性問題
見不得別人好,他鑽的過去,我鑽不過去

所以他不守法不高尚


沒錯 外國人個性是看到人家鑽過去 ok的~~~right on man~~~

台灣看人家鑽過去 : 超危險駕駛 屁孩 嚇到我了 他媽的真想甩個屁股擠死他撞死他!~~
_________________
DEnnis 阿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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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d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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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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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3

發表發表於: 2018-10-26 15:5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低速下鑽車縫很合理, 也可以避免被後車追撞.

官員: 我不騎車, 所以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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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被偷很久了
可以刷卡.逼車禁止

重 車 達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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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被偷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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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8-11-24 00:5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可是..美國50個州好像也只有加州是合法可以鑽車縫的.
其他49州.鑽車縫是違法的..

而且.不清楚鑽車縫的時機是?
塞車時?還是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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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邊分

教 授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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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邊分

註冊時間: 2008-10-04
文章: 13507
居住地: 中台灣海邊

發表發表於: 2018-11-24 01:0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台灣畜生狗關

只會考察鮑魚

_________________
看 不 到 別 人 的 車 尾 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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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孤鳥
全國電子就感心A

無 極 領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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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孤鳥

註冊時間: 2005-12-28
文章: 10457
居住地: 台中

發表發表於: 2018-11-24 01:20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反正都國情不同了!還出國考個屁 die die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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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dw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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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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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4

發表發表於: 2018-11-24 03:1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對官員沒利的就是國情不同
對官猿有利就是跟世界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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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Y99
Speed Triple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CSY99

註冊時間: 2015-05-20
文章: 25
居住地: World Traveler

發表發表於: 2018-11-24 07:1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論壇陸續有不少車友辛苦地將國外相關報導翻譯分享. 這是好事.

關於引用國外報導上有幾個建議:
(1). 引用的完整度:
在版權合法的前提下, 請將原文或圖像"完整"的引用. 避免"揀選"或"遺漏". 例如原文的最後一段(如下)完全沒有翻譯到.

"California is the only U.S. state that allows lane splitting, though the practice is legal and common in most European and Asian countries.. Legislators in other states, notably Nevada, Texas and Washington, have proposed laws similar to California’s. None have passed."

聯邦制的美國, 各州州法不同. 不是一個加州政府的州法, 就可以代表全美國政府.


(2). 翻譯的藝術:
用詞請如實的翻譯, 避免加料及減味, 或是有假設立場的去解譯. 例如:
".... 由於車道分割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所以執法機關特別提醒應小心謹慎。"
原文的這段(如下):
"..... notes that lane splitting can be dangerous and urges “extreme caution.”

(3). 其他:
CHP是加州的"高速"公路巡警. 還有, 原文報導有引來70多則國外網友的反應及討論, 立場跟論點個個鮮明. 有興趣的車友不妨去讀讀, 藉此多了接國外民情.

唉, 工作加出遊, 也生活過近20個國家了. 說實在的, 每個國家的人民用車習慣本來就不同. 硬邦邦的來比較, 最多只是為了比較而比較.



至於被引用的國內 TVBS 報導, 報導主題寫的是"縮車道增人行道". 而訪問中的建議是要縮減內側及中間車道的寬度. 例如:

"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一個車道如果節省個30公分,甚至50公分,兩個車道就可以節省一米,一米的話其實就有機會,來當作是我們的那個人行道,或甚至說可以劃設自行車道,或是給機車,比較速度比較慢的機車來行駛。」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規劃科長黃皇嘉:「未來我們在規劃車道的時候,我們內側車道跟中間車道部分,會限縮到3公尺,剩餘的空間,我們會留在外側的車道做使用,這個部分也可以保留作為未來,如果做實體人行道拓寬的時候,有多一點彈性空間可以做利用。」"

整篇報導讀過去, 俺是沒有看到報導中有人提出"為了阻止機車走車縫". 還是要換上不同的眼鏡, 或用顯微鏡才讀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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