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型重機行駛慢車道之交通部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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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我是菜鳥騎士:米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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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77

註冊時間: 2007-05-15
文章: 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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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2-12-13 20:0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胖胖人 寫到:


感覺這種就是小氣又見不得人好
_________________
黃牌機車行駛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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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台灣
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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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2-12-13 20:3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事主趕快去申訴 ...
這個路段不是單車道 !

單車道是長這樣的 !


取締照片的為雙向雙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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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2-12-13 20:3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這就是我這一篇的用意

大重在一般平面車道上 , 沒有並行不能的問題 , 當然可以並行 !

文章裡面有相關的解釋跟官方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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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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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2-12-14 13:3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雲遊台灣 寫到:
事主趕快去申訴 ...
這個路段不是單車道 !

單車道是長這樣的 !
https://lh3.googleusercontent.com/-QEfeTgaFskY/UIZdDvgKjcI/AAAAAAAAI9s/gUqaIQFCkMY/s912/1011023%2520%25E5%2596%25AE%25E8%25BB%258A%25E9%2581%2593.jpg

取締照片的為雙向雙車道 !


+1!

這相片才是單車道,採證相片的是雙向雙車道! hoho

而且交通安全規則中,一般道路並沒有不能同車道超越的規定!只有不能跨越兩車道行駛!
所以兩輪車只要不跨越兩車道行駛和保持安全間距,都不算違規! hehe

不過照片中的車友嚴格來說還是有違規!
就是壓到紅線,應罰同條第十二款,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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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1-12-21
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2-12-14 14:0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壓到也不違規喔 , 輪子不超出去就行...

當然 , 這是我檢舉4輪的時候 , 警察跟我說的 .
適不適用在大重身上 , 還很有得灰的 Smile Smile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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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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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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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1

發表發表於: 2012-12-15 14:5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準備申訴,謝謝各位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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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2-12-15 20:50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申訴的結果 , 可以的話請上來回報 , 讓我們大家可以做參考 .

記得申訴的內容要主動說明單車道的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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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l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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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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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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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2-12-15 21:0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值得關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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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重 車 太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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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31

發表發表於: 2012-12-19 02:1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我也被開過 45-2 (我是騎在兩個車道中間)
後來看各位的討論

又有人在提頂大道被開超車連超兩部車 可以申訴成45-2

我的質疑點是看各為討論
45-2不適用那就算是多線車道(除高快速公路外) 哪一條規定"四輪"不可以同一車道並行或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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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重 車 太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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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4-11-16
文章: 3731

發表發表於: 2012-12-19 02:2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還有最王八彈的我和樓上胖胖一樣 也是民眾舉發 最近真他嗎的買不起重機看重機不順眼紅台灣人還真多 最好這些人都不曾違規

致:各位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官員
舉發違規因該是政府 道路主管機關 警察部門的責任 民眾舉發 我不僅不服不知悔改還要加重違規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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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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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2-12-19 13:30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阿達 寫到:
我也被開過 45-2 (我是騎在兩個車道中間)
後來看各位的討論

又有人在提頂大道被開超車連超兩部車 可以申訴成45-2

我的質疑點是看各為討論
45-2不適用那就算是多線車道(除高快速公路外) 哪一條規定"四輪"不可以同一車道並行或超車?


第九十八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
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
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
越兩條車道行駛


基本上沒有規定符合不准四輪同車道超越!
但四輪要同車道超越而不違反上述規定就很難!但兩輪就不一定了!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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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1-12-21
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2-12-19 13:3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阿達 寫到:
我也被開過 45-2 (我是騎在兩個車道中間)
後來看各位的討論

又有人在提頂大道被開超車連超兩部車 可以申訴成45-2

我的質疑點是看各為討論
45-2不適用那就算是多線車道(除高快速公路外) 哪一條規定"四輪"不可以同一車道並行或超車?


你一定沒看過我這篇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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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克
jack 啦~

教 授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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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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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2-12-19 13:4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這應該是汽車的行車記錄器拍的,行車記錄器原本的用意是保護自己的權益。現在變成~

一定要搞到全民對付全民。讓上頭人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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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K LDS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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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1-12-21
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2-12-21 10:5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不曉得這篇去申訴的結果出來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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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重 車 太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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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4-11-16
文章: 3731

發表發表於: 2012-12-21 17:0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雲遊台灣 寫到:
你一定沒看過我這篇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


我當然看過阿!
我想問的是說 45-2固然不適用 但跑去申訴時 裁決單位就不會找別條處罰?


阿達 在 2012-12-21 19:52 作了第 1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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