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黃線可否逆向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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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同
葉仔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葉文同

註冊時間: 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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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2-01 17:24    文章主題: 請問單黃線可否逆向超車 引言回覆

請問各位車友
逆向車道無來車 又是單黃線
是否可以超對向車道呢,有無違規呢
_________________
馬路如虎口!小心騎〜才是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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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出來了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太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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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5

發表發表於: 2014-02-01 19:5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不管有車無車,逆向就是不行,這應該是基本的吧! what what what

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7款:
第33條(不遵道路管制之處罰)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_________________
去想,做不到;去做,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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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rita

4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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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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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91

發表發表於: 2014-02-01 20:0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

149-1-2

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166

單向禁止超車線,用黃實線配合黃虛線,虛線與實線間隔一○公分,在實線一面之車輛禁止超車,在虛線一面之車輛允許超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94-1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101-1-3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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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同
葉仔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葉文同

註冊時間: 2013-05-15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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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2-02 00:3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感謝車友的回覆!再請教若是在只有快車道及機車道的道路!前面車輛龜速行駛對向無來車!欲超車應該如何選擇?逆向超或是機車道超?因為重車視同汽車!可是看到很多車友多是機車道超車!所以讓我很困擾!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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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小黑貓
黑貓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神風小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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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2-03 00:32    文章主題: Re: 請問單黃線可否逆向超車 引言回覆

葉文同 寫到:
請問各位車友
逆向車道無來車 又是單黃線
是否可以超對向車道呢,有無違規呢

可以。但是不能併行競駛,及同向車輛連貫二輛以上(包括兩輛),不能超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於快慢車
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六、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
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
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七、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殘障用特製車或教練車時,應予禮讓。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
定避讓行駛:
一、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
之準備。
二、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
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
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
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
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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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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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4-02-04 15:11    文章主題: Re: 請問單黃線可否逆向超車 引言回覆

神風小黑貓 寫到:
可以。但是不能併行競駛,及同向車輛連貫二輛以上(包括兩輛),不能超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於快慢車
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
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
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六、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
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
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七、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殘障用特製車或教練車時,應予禮讓。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
定避讓行駛:
一、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
之準備。
二、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
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
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二車道間之車道線
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
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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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4-02-05 09:0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葉文同 寫到:
感謝車友的回覆!再請教若是在只有快車道及機車道的道路!前面車輛龜速行駛對向無來車!欲超車應該如何選擇?逆向超或是機車道超?因為重車視同汽車!可是看到很多車友多是機車道超車!所以讓我很困擾!


在對向無來車的時候 , 可以在黃虛線的路段逆向過去 , 這是合法的 .
行駛機慢車道反而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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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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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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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
居住地: 桃園縣平鎮市

發表發表於: 2014-02-06 10:2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感謝車友的回覆!因為這個問題讓我差點岀車禍!所以為安全為主!在不違規的情形下!能做好防禦駕駛!因為機車在台灣真的很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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