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肇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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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小黑貓
黑貓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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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小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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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7-17 23:19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t182567 寫到:
今天確認過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已經出來了
結果竟然是無法分析 Question

交通大隊那邊說因為已經不是第一現場
只能靠地上的刮痕判斷
而且筆錄的部份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對方那邊是怎麼說的我不曉得)
所得出的結果就是無法分析

我的保險專員說如果無法分析的話通常就是判肇責各半.....

這種狀況去申請自費鑒定有用嗎?

Ps:對方的保險公司還是沒跟我聯絡

這是鑑定委員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或直轄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辦理行車事故鑑定業務的鑑定流程:
引言回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 4 條:
鑑定委員會受理行車事故鑑定案件,經分案後其會前作業程序如下:
一、應先分析研判案情,必要時進行現場會勘及資料蒐集。
二、必要時得函請處理機關及相關機關 (構) 提供有關資料,於十日內將
資料送達。逾期未送達者,函請儘速補送。
三、最後製作案情摘要及印 (繪) 製現場圖分送各委員先行研究。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 6 條:
鑑定委員會舉行鑑定會議時,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列席,並得視案情需要邀
請下列人員列席:
一、車輛所有人及關係人。
二、現場目擊證人。
三、現場處理之憲警單位人員及相關機關 (構) 人員。
四、專家學者。
五、其他有關機關之專業人員。
開會時主席及委員應態度和藹,並給予當事人以充分陳述之機會。
第一項之當事人死亡或因特殊事故不能列席鑑定會議時,得由其家屬或檢
具委託文件之代理人列席;當事人、代理人或家屬均不能列席時,鑑定委
員會得採用其他有關人員之陳述或有關資料逕行鑑定,但案情重大或情節
欠明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之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
家屬於申請鑑定後,得向鑑定委員會以書面或於鑑定會議以言詞陳明為當
事人之輔佐人,惟死亡車禍案件,得以相關公益社團之代表人為當事人之
輔佐人。輔佐人得在鑑定會議陳述意見。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 7 條:
鑑定會議程序如下:
一、主席報告出席委員人數及宣布開會。
二、按議程編列順序逐案進行鑑定。
三、案件鑑定程序如次:
(一) 承辦單位必要時並得請現場處理之憲警單位人員或相關機關 (構)
人員說明案情。
(二) 各方當事人報告事故經過情形。
(三) 列席人員補充說明。
(四) 出席委 (職) 員及列席專家學者對案情有疑義時,應及時提出詢問
,由當事人或有關人員說明解答,必要時實施勘驗及檢驗,並作成
紀錄附卷備查。
(五) 現場目擊證人報告。
(六) 列席專家學者報告。
(七) 出席委員閱覽相關資料並聽取上述相關人員報告後,就案情研判事
故原因,提出鑑定意見。
(八) 主席歸納委員鑑定意見作成結論,徵求委員同意後列入紀錄,委員
並在紀錄上親自簽署,作為製作鑑定意見書之依據。
四、委員意見不同時,以多數委員共同意見做成結論。但應將不同意見併
同敘明。
列席人員之入場及退席順序由主席視需要定之。
鑑定案件不得作成二個以上之不同結論,若無法作成結論,由工作人員針
對各委員意見再調查分析,提下次會議討論。如資料欠缺無法鑑定事故原
因時,得不予鑑定或作成分析意見回復囑託者及當事人參考。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 8 條:
鑑定意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囑託 (申請) 者。
二、當事人。
三、一般狀況。
四、肇事經過。
五、肇事分析: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
六、其他。
七、鑑定意見。
前項鑑定意見內容應加註下列肇事主次因說明:
一、雙方當事人僅一方有過失者,以肇事原因表示之,另一方以無肇事因
素表示之。
二、雙方均有過失,且過失程度相同者,以同為肇事原因表示之。
三、雙方均有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者,較重之一方以為肇事主因表示之
;較輕之一方以為肇事次因表示之。
無法做成決議時,得將分析意見提供囑託之司 (軍) 法機關或申請人參考

如果鑑定委員會因為調查跡證資料欠缺,
對於肇事原因無法獲得結論不予鑑定的時候,可以退費(郵政匯票三千元)。
所以敝人建議樓主可以考慮嘗試。
但是鑑定委員會已經作成分析意見的時候,不能退費。
(臺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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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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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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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7-18 14:4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一直等不到對方來電
我還是主動打給他好了
再跟對方談過之後,結果他根本就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那一開始是蓄意欺騙囉??
對於我這樣的質疑,對方只是靜靜的沒有回應
最後他跟我說他要再跟家人討論看看該怎麼做
跟家人討論??應該是跟我討論吧?跟家人要討論什麼?
但對方堅持要先跟家人討論過後才能告訴我接下來怎麼辦
等他討論完畢會主動跟我聯絡,
好吧,就再信你一次

等了2天沒回應
我只好再打給他,結果他一聽到我的聲音就掛電話了
然後再怎麼打都是無人接聽 Question

這是要我去告他過失傷害,以刑逼民了嗎?

我現在的問題是
我很不喜歡麻煩,所以當初才會想說我直接跟保險公司談就好
能不告盡量不告(但現階段看起來似乎非告不可了)
但對方也有受傷,是不是也能告我過失傷害
不過據我的保險專員和對方聯絡得知,他並沒有去看醫生,只是自己在家擦擦藥而已
然後令我不解的是,對方難道以為避不出面,一拖再拖,事情就能解決了嗎?
還是說他在背地裡做什麼事企圖扭轉他的肇責?
再來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寫無法分析,這點也讓我有點擔心

朋友是勸我說不要急著處理這些,先把傷養好,等好了再處理也不遲(那至少3個月後了)
但我是擔心夜長夢多,拖越久越難處理
版上的前輩們,是否可提供建議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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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台灣
阿威

笑 傲 車 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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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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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705

發表發表於: 2014-07-19 22:4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先告了囉,程序先跑,要不然你以為
今天告,明天就開庭啊 ?

他的心態已經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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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sage_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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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sage_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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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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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7-19 23:0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t182567 寫到:
一直等不到對方來電
我還是主動打給他好了
再跟對方談過之後,結果他根本就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那一開始是蓄意欺騙囉??
對於我這樣的質疑,對方只是靜靜的沒有回應
最後他跟我說他要再跟家人討論看看該怎麼做
跟家人討論??應該是跟我討論吧?跟家人要討論什麼?
但對方堅持要先跟家人討論過後才能告訴我接下來怎麼辦
等他討論完畢會主動跟我聯絡,
好吧,就再信你一次

等了2天沒回應
我只好再打給他,結果他一聽到我的聲音就掛電話了
然後再怎麼打都是無人接聽 Question

這是要我去告他過失傷害,以刑逼民了嗎?

我現在的問題是
我很不喜歡麻煩,所以當初才會想說我直接跟保險公司談就好
能不告盡量不告(但現階段看起來似乎非告不可了)
但對方也有受傷,是不是也能告我過失傷害
不過據我的保險專員和對方聯絡得知,他並沒有去看醫生,只是自己在家擦擦藥而已
然後令我不解的是,對方難道以為避不出面,一拖再拖,事情就能解決了嗎?
還是說他在背地裡做什麼事企圖扭轉他的肇責?
再來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寫無法分析,這點也讓我有點擔心

朋友是勸我說不要急著處理這些,先把傷養好,等好了再處理也不遲(那至少3個月後了)
但我是擔心夜長夢多,拖越久越難處理
版上的前輩們,是否可提供建議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冷靜!小黑貓大大已經將法規說的很清楚。
你就當學個經驗,試著將流程及程序走完。
千萬別怕麻煩。
另外你上下班算職業傷害。
申請理賠打電話問勞動部最快。
新法上路你絕不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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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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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4-07-21 11:0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朋友跟我說
他有另一位做保險的朋友
曾經處理過多次這種車禍糾紛
他建議不用急,等傷都好了再去談和解的事

他的論點是:
傷都還沒好,怎麼知道實際上到底多久才會好,會不會有什麼後遺症等等
如果早早就談完和解了,後面再出問題不就只能自己擔
醫生說要休養3個月,那就四個月後再看看
確定傷勢沒問題了再去談,真的避不見面或是談不攏再告也不遲(反正刑事6個月內都能告)
這段時間不用再去跟對方聯絡了,先安心養傷即可,這段期間有任何單據記得要留好

聽起來也蠻有道理的,就這麼辦,這件事先擱著吧
謝謝各位版友的指點
後續有新的消息的話我再上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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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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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4-10-28 20:2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事發至今已經4個月了
這4個月期間對方完全沒有主動打電話連絡過我
雖然我傷還沒全好(還在持續復健中)
想說也該來處理這件事了

今天打電話給對方,想跟他約個時間見面談一談和解的事
一開始時對方完全忘記還有這件事了
經我提醒後又推說他最近工作上很忙,無暇處理,等他有空時再打電話給我 Sad
接著他補問了我一句:你機車已經修了嗎?
我回他一定要修阿,不然我沒機車可以用阿
他問我修了多少錢
我回他:車行估價如要完全回復原狀要4萬
我目前只是最低限度修到能騎就好,也花了我1萬多元

他就說未經他的同意私自去修車,這樣他無法負責
我回他當初聯絡時你自己跟我說會再跟我聯絡,但是一直都沒連絡
我要這樣一直等你等到何時
然後他就直接落下一句:那就不用談了,不然就法院見吧
接著就掛我電話了 Question

現在的人這麼衝動阿,都還沒談到和解的條件呢
才聽到4萬就直接說法院見了,我都還沒提工作損失和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呢
還是他真的有什麼法寶可以讓他上法院必贏
看來法院這一趟是免不了了 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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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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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2-04
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4-10-30 15:0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因為當初我們的筆錄是分開做的
所以我不知道對方的筆錄到底是寫了什麼

朋友提到一點讓我有些擔心

如果對方主張他是向前直行,是我從後方撞上他呢?
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才造成車禍,肇責全都在我
我問朋友說交通隊不是有繪製現場圖嗎
而且都有拍車損的照片阿,他的車明明是被我撞到側面,怎麼說我從後面撞上他
朋友說因為現場已經破壞了,只單從地上的刮痕很難判斷,車損也難以辨識
所以初步分析研判表才會寫雙方各執一詞,無法研判不是嗎?

朋友跟我說如果是這種狀況,後車撞前車須負100%肇責,變成我全錯了
不然就得有影片為證,或者是找到當時的目擊證人
否則可能對我比較不利
不然他怎麼那麼有把握嗆法院見?

看樣子真的得去申請自費鑑定了,不曉得有沒有幫助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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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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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2-04
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5-04-06 16:1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補充一下進度

既然對方直接說法院見
那就只能告啦

4月初第一次偵查庭

因是我單方面告對方過失傷害
所以我是原告,對方是被告
檢察官先確定雙方身分,身分無誤後
劈頭就對著被告問:你有和對方談和解了嗎?
被告:沒有
檢察官很驚訝的問:為什麼沒有談和解
被告:我覺得談了也沒有用
檢察官:你都還沒談你怎麼知道沒有用,為什麼不談
被告開始吱吱嗚嗚,好像不知該回答什麼
最後擠出一句:我覺得交給司法來處理就好
檢察官就幫被告總結:所以你是覺得不用談和解,要直接讓司法來判就好?
被告:對

聽到這邊我其實有點傻眼,這樣的回答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接著檢察官再對被告詢問事情經過
對方真的說謊了
他主張跟我是一起騎車在內側車道
他在前我在後,然後他打了左轉方向燈,剛準備要左轉還沒轉就被我從後面撞上了
檢察官再問:那你是哪邊被撞到(檢察官手上有事發當時拍的照片,他是騎擋車)
被告:就傳動的部分
檢察官:我看照片你的左邊引擎和左邊腳踏都有壞掉,那也是撞到的嗎
被告:對

接下來換檢察官問我事發經過
我回應我在內側車道,而對方是在外側車道
對方原本在我右前方直行,到路口時突然無預警左轉
變成他是忽然橫在我前面,我閃避不及撞上去
然後我再強調請檢察官看看照片,對方的車損都是在左側
顯見我是撞上對方的左側,何來從後方撞上的情形
而且本來發生車禍就是要保持現場讓警方丈量判定
但對方卻逕自將車子都移動到路邊,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
我不知對方是有什麼意圖

檢察官最後再問那你們雙方說法不同,是否有證人可證明
對方回答當時他的後座有載同事,他的同事可作證
我回答我方無證人

然後檢察官說今天到此為止,會再傳喚我們
請有證人的下次出庭要一併帶證人來
今天的開庭結束

我的感覺這一次的出庭只是單純去做筆錄而已
對方說有證人,但那是他自己人,證言可採信嗎?不會作偽證嗎?
朋友是跟我說如果他做偽證更好,罪加一等

目前就是再等下次的出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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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小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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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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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5-04-06 17:0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t182567 寫到:
補充一下進度

既然對方直接說法院見
那就只能告啦

4月初第一次偵查庭

因是我單方面告對方過失傷害
所以我是原告,對方是被告
檢察官先確定雙方身分,身分無誤後
劈頭就對著被告問:你有和對方談和解了嗎?
被告:沒有
檢察官很驚訝的問:為什麼沒有談和解
被告:我覺得談了也沒有用
檢察官:你都還沒談你怎麼知道沒有用,為什麼不談
被告開始吱吱嗚嗚,好像不知該回答什麼
最後擠出一句:我覺得交給司法來處理就好
檢察官就幫被告總結:所以你是覺得不用談和解,要直接讓司法來判就好?
被告:對

聽到這邊我其實有點傻眼,這樣的回答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接著檢察官再對被告詢問事情經過
對方真的說謊了
他主張跟我是一起騎車在內側車道
他在前我在後,然後他打了左轉方向燈,剛準備要左轉還沒轉就被我從後面撞上了
檢察官再問:那你是哪邊被撞到(檢察官手上有事發當時拍的照片,他是騎擋車)
被告:就傳動的部分
檢察官:我看照片你的左邊引擎和左邊腳踏都有壞掉,那也是撞到的嗎
被告:對

接下來換檢察官問我事發經過
我回應我在內側車道,而對方是在外側車道
對方原本在我右前方直行,到路口時突然無預警左轉
變成他是忽然橫在我前面,我閃避不及撞上去
然後我再強調請檢察官看看照片,對方的車損都是在左側
顯見我是撞上對方的左側,何來從後方撞上的情形
而且本來發生車禍就是要保持現場讓警方丈量判定
但對方卻逕自將車子都移動到路邊,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
我不知對方是有什麼意圖

檢察官最後再問那你們雙方說法不同,是否有證人可證明
對方回答當時他的後座有載同事,他的同事可作證
我回答我方無證人

然後檢察官說今天到此為止,會再傳喚我們
請有證人的下次出庭要一併帶證人來
今天的開庭結束

我的感覺這一次的出庭只是單純去做筆錄而已
對方說有證人,但那是他自己人,證言可採信嗎?不會作偽證嗎?
朋友是跟我說如果他做偽證更好,罪加一等

目前就是再等下次的出庭了

由於被告以外之人在檢察官偵查的過程當中,所為的陳述可以作為證據。
所以證人雖然是被告的同事,但是在證言是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項,
而且是檢察官偵查的時候,應該不至於虛偽陳述,
畢竟偽證的處罰是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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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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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5-04-07 13:0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t182567 寫到:
補充一下進度

既然對方直接說法院見
那就只能告啦

4月初第一次偵查庭

因是我單方面告對方過失傷害
所以我是原告,對方是被告
檢察官先確定雙方身分,身分無誤後
劈頭就對著被告問:你有和對方談和解了嗎?
被告:沒有
檢察官很驚訝的問:為什麼沒有談和解
被告:我覺得談了也沒有用
檢察官:你都還沒談你怎麼知道沒有用,為什麼不談
被告開始吱吱嗚嗚,好像不知該回答什麼
最後擠出一句:我覺得交給司法來處理就好
檢察官就幫被告總結:所以你是覺得不用談和解,要直接讓司法來判就好?
被告:對

聽到這邊我其實有點傻眼,這樣的回答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接著檢察官再對被告詢問事情經過
對方真的說謊了
他主張跟我是一起騎車在內側車道
他在前我在後,然後他打了左轉方向燈,剛準備要左轉還沒轉就被我從後面撞上了
檢察官再問:那你是哪邊被撞到(檢察官手上有事發當時拍的照片,他是騎擋車)
被告:就傳動的部分
檢察官:我看照片你的左邊引擎和左邊腳踏都有壞掉,那也是撞到的嗎
被告:對

接下來換檢察官問我事發經過
我回應我在內側車道,而對方是在外側車道
對方原本在我右前方直行,到路口時突然無預警左轉
變成他是忽然橫在我前面,我閃避不及撞上去
然後我再強調請檢察官看看照片,對方的車損都是在左側
顯見我是撞上對方的左側,何來從後方撞上的情形
而且本來發生車禍就是要保持現場讓警方丈量判定
但對方卻逕自將車子都移動到路邊,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
我不知對方是有什麼意圖

檢察官最後再問那你們雙方說法不同,是否有證人可證明
對方回答當時他的後座有載同事,他的同事可作證
我回答我方無證人

然後檢察官說今天到此為止,會再傳喚我們
請有證人的下次出庭要一併帶證人來
今天的開庭結束

我的感覺這一次的出庭只是單純去做筆錄而已
對方說有證人,但那是他自己人,證言可採信嗎?不會作偽證嗎?
朋友是跟我說如果他做偽證更好,罪加一等

目前就是再等下次的出庭了


認識的證人的證供是不應該被採信才是!
建議你要去蒐集對自己有利證據!
不然看樣子司法是不會還你清白的!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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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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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5-05-15 16:0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補充一下進度

今天去開第二次偵查庭
對方帶了證人來(當時後座的乘客)

不曉得對方帶這個證人來是不是來搞笑的
因為證人狠狠地把對方打臉打到臉都綠了

證人的證詞跟我的敘述完全一樣
根本不是從後方撞上
而是他從外側車道直接左轉被內側車道直行的我從側面撞上

檢察官就再次確認,你們雙方都沒有談過和解?
是完全沒有和解的意思嗎?

我回答當初有電話聯繫,對方說有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會負責
後來卻一直拖一直拖,拖了快一個月才說根本沒有第三責任險
最後我有表明不然等過一陣子我傷好一點再談和解的事
然後等到快4個月了我主動跟對方聯絡
對方卻直接嗆法院見

然後對方當庭馬上反駁,說我事情沒有交代清楚,
怎麼可以說他直接嗆法院見,這樣太不厚道
又說當初車禍時有救護車來,他有表明可隨行跟我去醫院,是我自己不去
事後又自己私下看醫生,說傷勢有多嚴重多嚴重,然後就要求他要負責
誰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加油添醋
他覺得這樣不明不白的狀況下要談和解他不願意

檢察官當場告知對方,我有提供醫生診斷證明,
且診斷日期確實是發生車禍當天,應該不會有再加油添醋的問題
而且我本來就有權決定當時要上救護車或事後自行就醫
並不影響後續的問題

最後檢察官再問對方,你要不要和解,對方同意和解了
然後檢察官說把我們的案子轉到調解委員會去
我們再等通知開調解會就可以了

今天的偵查庭到此結束

事後對方在庭外姿態有放比較低
表示該賠償他會賠,但畢竟他也是吃人頭路的艱苦人
可能得讓他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賠
反正就是在裝可憐了
我只是對他笑笑沒說什麼就走了

我現在比較擔心,當初才談到修機車要1萬多元就直接說法院見了
現在要再調解談賠償金額該怎麼談呢......
而且是要到調解的那天才見真章嗎
還是也可以私下再連絡再談?
(我反而不太喜歡私下談,私下跟他談都沒啥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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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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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5-05-15 21:0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到達解委員會都是被勸相方各退一步的結果居多,因為委員希望調解成功率好看點!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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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7-02-04
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5-06-16 19:4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再更新一下進度吧

日前去區公所要開調解會
到了現場先完成報到手續
因為對方還沒來,承辦的人員請我先在外面等
對方如果來了會叫我進去開調解會
我就在外面等阿等,等阿等,等阿等........
都等超過通知單上面的時間40分鐘了,人還沒來嗎?

再跑進去問問是什麼狀況
結果又再次令我傻眼

承辦的人員說,剛剛對方的家人有來,告知當事人無法出席
理由是"他被收押了""他被收押了""他被收押了"........... what
對方的家人是代他來開會的
來代開會也沒寫委託書,承辦人員跟他說這樣不能代開會
所以對方的家人就先回去了

................. Question

聽了整個超無言的
當事人竟然被收押了?那代表他還有更嚴重的官司在處理
而且對方家人有來怎麼沒通知我,我還在外面傻傻地等
那一家子也很誇張,聽到不能代開會就直接走了,
我人就在外面等阿,不會主動來找我談談嗎

承辦人員只跟我說要等對方被放出來才能開會
請我回去再等通知

這狀況完全超乎我的預估
對方都能搞到被收押了,他還會在乎"過失傷害"這種小事嗎?
這官司還要再打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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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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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5-06-19 23:1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t182567 寫到:
再更新一下進度吧

日前去區公所要開調解會
到了現場先完成報到手續
因為對方還沒來,承辦的人員請我先在外面等
對方如果來了會叫我進去開調解會
我就在外面等阿等,等阿等,等阿等........
都等超過通知單上面的時間40分鐘了,人還沒來嗎?

再跑進去問問是什麼狀況
結果又再次令我傻眼

承辦的人員說,剛剛對方的家人有來,告知當事人無法出席
理由是"他被收押了""他被收押了""他被收押了"........... what
對方的家人是代他來開會的
來代開會也沒寫委託書,承辦人員跟他說這樣不能代開會
所以對方的家人就先回去了

................. Question

聽了整個超無言的
當事人竟然被收押了?那代表他還有更嚴重的官司在處理
而且對方家人有來怎麼沒通知我,我還在外面傻傻地等
那一家子也很誇張,聽到不能代開會就直接走了,
我人就在外面等阿,不會主動來找我談談嗎

承辦人員只跟我說要等對方被放出來才能開會
請我回去再等通知

這狀況完全超乎我的預估
對方都能搞到被收押了,他還會在乎"過失傷害"這種小事嗎?
這官司還要再打下去嗎?


這驗證了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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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叫我阿銀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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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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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53

發表發表於: 2015-08-07 09:0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再更新點進度


不久前調解委員會通知來了
要開第2次調解
這次當事人終於來了

調解委員是一個慈祥的阿嬤
開會過程還算順利
對方態度算不錯
只是一直喊著沒錢啦,收入很低啦,一個人住外面還得繳房租還得拿錢回家啦之類的
我方開價,委員居中協調,對方還是一直喊沒錢
最後算是有達成一個價碼,對方還是嫌太高
委員勸對方,該負責的就得負責,不然到時候上法庭光易科罰金就不只這些
無論如何也得想辦法籌錢出來
然後委員說先到這邊,讓對方回去好好想想並試著籌錢看看
下星期再來開會

然後一個星期過去了
開第3次調解會
這次對方帶了一大群人來,
我心裡OS是要來吵架是不是,人多勢眾是不是
做好心理準備看對方要出什麼招

結果一開頭對方直接說不用再談了,要告就來告吧
反正最多就是被關一關而已,他不在乎被關
然後轉身就出去了......

留下我和委員一臉錯愕,委員請他的家人去把他叫回來
再次跟他確認,如果上法院不是被關就沒事了,該賠的還是要賠阿
他回答沒關係,反正不用再談了,要告就告,
委員看他這種態度也直搖頭,把調解書給他簽個名就結束了

所以搞到現在2次偵查庭3次調解會,最後又回到原點,煩.......... 掯

ps:我想他應該是有個更大條的案子的關係,所以這種小條的根本就不痛不癢了,放給他爛吧這樣的心態,他的家人也都沒勸他應該也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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