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交通新法.嚴重超速下修20公里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交通法規_事故處理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MotoCity小幫手
小嫻

亞 洲 車 神
亞 洲 車 神
MotoCity小幫手

註冊時間: 2004-08-16
文章: 2672

發表發表於: 2022-02-25 18:59    文章主題: 政院通過交通新法.嚴重超速下修20公里 引言回覆


由交通部擬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於昨天(24日)的行政院院會再度提出修法審議通過.
修正處罰條例包括「未停讓行人罰責」、「修正違規記點制度」、
「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等五大項目.


駕駛汽、機車未停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將由現行的3,600元提高至6,000元.
同時違規記點也從1點提高到2點.
若駕駛因未禮讓行人與視障者優先通行而致人傷亡
最高處3萬6000元罰緩.並吊扣駕照.且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致人受傷將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扣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違規記點新制將延長累計期間.同時違規點數也將依照違規條款增加記點.
由原先在六個月內累計超過6點者吊扣駕照一個月(超過六個月重新計算)
修訂為一年內違規記點累計達12點即吊扣駕照兩個月.
而駕駛人在一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者.可自費申請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完成道安講習後扣抵2點.一年內僅限1次為限.

另外.逕行舉發案件違規記點處罰修法增訂
未來即使違規舉發案件被通知人(車主)不是駕駛人
違規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辦理「歸責」.車輛也會被違規記點或加倍罰鍰.
未辦理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一年內達3次者.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經吊銷或註銷牌照須滿6個月才能重新領牌.


速度管理將嚴重超速由原先認定的超速六十公里下修為四十公里
代表未來只要超過最高時速四十公里即會吊扣駕照.
而過去.在2015年之前領有自小客車、大客車、大貨車、聯結車等駕照者
可持該駕照駕駛輕型機車的規範也在這次修法取消.
未來持汽車駕駛騎乘綠牌機車雖然不算無照駕駛
但仍會遭處1,800元至3,600元的罰鍰.


車輛管理部份包括骨董車認定標準、專用牌照核發、
安全檢驗以及行駛道路等配套措施.
並增訂領有骨董車牌照車輛須依照規定時間、區域、路線行駛等規範
若違規者將處以罰鍰或註銷牌照.

為確保各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也增訂包含全車車燈設備污穢不予清潔
或為他物遮蔽以致影響正常辨識.與裝備不合規定音調喇叭.
車輛肌腱、設備、附著物不穩固或脫落等情事者
將對汽車駕駛人處以罰鍰及記點.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並強化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
對於不合時宜的法規予與修正.相信是每個人都樂見且期盼的.
但若只是一昧的加重處罰與擴大更多限制
未能有實際符合交通狀況與用路情形的配套措施
相信也無法確實改善長久以來的交通問題.


撰稿 M.C.S
_________________
重論騎士廣場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singlew
singlew

車 界 無 雙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12-08-19
文章: 5167

發表發表於: 2022-03-01 14:1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唉...
速限跟罰金...都是用喊的Question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103224273298910&id=1700147116939973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dallasoriginal

笑 傲 車 壇
笑 傲 車 壇
dallasoriginal

註冊時間: 2007-11-15
文章: 9408
居住地: 熱情南台灣

發表發表於: 2022-03-01 16:2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這些政客並不是真的想降低交通傷亡數 要的只不過更多的罰金收入罷了
_________________
DEnnis 阿峻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交通法規_事故處理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灣時間 (GMT + 8 小時)
1頁(共1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