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將開放免戴安全帽.但須汽車駕照的三輪「駕艙機車」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交通法規_事故處理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MotoCity小幫手
小嫻

重 車 太 子
重 車 太 子
MotoCity小幫手

註冊時間: 2004-08-16
文章: 3941

發表發表於: 2026-02-06 18:40    文章主題: 台灣即將開放免戴安全帽.但須汽車駕照的三輪「駕艙機車」 引言回覆


交通部在日前正式預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
增設了「具封閉式車室及方向盤式轉向系統之三輪機車」
這類如同單人汽車的三輪車.將被明文稱為「駕艙機車」.
以往在國外看到這類三輪車總只能望車興嘆
隨著交通部修正條例後.此類車款最快將於年底就能在台上路
在上路之前.先來了解一下「駕艙機車」的路權相關注意事項.


「駕艙機車」雖然被分類為重型機車.不過從裡到外的設計
還有在台灣上路的規定幾乎是與小型汽車相同.
首先.「駕艙機車」必須是具備「封閉式車室」
在行駛時.駕駛無需配戴安全帽.但必須要繫上安全帶.
並且轉向控制不是採用車把式龍頭.而是與汽車一樣以方向盤轉向
油門和剎車也是以腳踏板進行控制.無論在操作上或是乘坐感受
都是較偏向汽車的設定.除了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的三輪配置.


除此之外.「駕艙機車」的駕駛資格也必須是持有小型車以上駕照
才能合法行駛上路.在交通違規罰則也是比照小型汽車的行駛規範.
在畫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道路上行駛時
「駕艙機車」除了在開始行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停之外
都必須行駛在快車道.不能一直在慢車道慢慢"開"
若是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的道路則不在此限.
不過雖然「駕艙機車」的路權看似和汽車相同
但是它又被明文規定不能上快速高路與在國道上行駛
要把它當快車看.但是它又無法上快速道路...


「駕艙機車」的停車規範也是和小型汽車相同
畢竟有車門要開啟的問題.停放在一般機車格確實不容易.
另外在隔熱紙的部分.交通部也訂定與現行汽車檢驗相同的標準
前擋風玻璃與側面窗戶的可見透光率分別為70%及40%以上.
簡單來說.雖然「駕艙機車」被歸類在重型機車
但是實質規定都與小型汽車相同.卻缺少汽車的完整路權
小編個人覺得如果能來部日韓常見的K-Car小車好像更加實在.


撰稿 M.C.S
_________________
重論騎士廣場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yen_kofu

無 極 領 域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7-11-15
文章: 11791

發表發表於: 2026-02-07 23:3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這種車一撞就死了,就像發財車,沒有車頭,小車一撞駕駛就死了,跑得又慢,沒有安全性,千萬不要買這種小車,命很重要。
尤其是不要上高速公路。

Lean3微型汽車80公里時速…跟個腳踏車一樣的速度,有待市場驗證

https://www.juksy.com/article/141455
微型電動車 Lean 3 即將合法上路!駕照要求、罰款規定⋯一次看!


_________________
人族當有超越一切的東西 若有悖 法律改 民族讓 國家低頭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電光小騎士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電光小騎士

註冊時間: 2007-03-21
文章: 66132

發表發表於: 2026-02-09 09:1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yen_kofu 寫到:
這種車一撞就死了------------------





Surprised Surprised Surprised
_________________
反共是口號,為匪工作是無恥禽獸!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電光小騎士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電光小騎士

註冊時間: 2007-03-21
文章: 66132

發表發表於: 2026-02-12 08:2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電動輔助三輪車逆向闖國道3號 84歲老翁遭連環撞整車稀爛慘死

84歲黃姓老翁今天晚上騎電動輔助三輪車,逆向誤闖國道3號苗栗縣竹南交流道北向出口,接連與2輛轎車相撞,三輪車嚴重損毀,黃姓老翁死亡,轎車駕駛陳姓女子受輕傷無大礙,案由國道警方處理中。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接獲報案,國3北向120公里處苗栗縣竹南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案,員警趕到現場處理,初步調查,黃姓老翁騎電動輔助三輪車,不明原因逆向竹南交流道北向出口,先後與潘姓男子(31歲)駕駛轎車,及陳女(26歲)駕駛轎車相撞。
三輪車嚴重毀損,碎片散落路面,黃姓老翁受重創死亡,陳女擦挫傷,送醫無大礙,除黃男酒測值尚待法醫抽血檢測外,陳女、潘男酒測值均為0,現場晚上7點時55分排除,全線恢復正常通車。

國道二隊呼籲用路人騎乘電動輔助三輪車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用路人若不慎騎乘電動輔助三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誤上國道,應盡速找安全處所停放,開啟方向燈警示後方車輛注意,並撥打「1968」專線,或利用「1968 App」的「警政報案」,通知高公局交控中心或國道警察協助安全排除。

------------------------------------------------------
電動輔助三輪車上高速公路捍衛路權被收了 Question
_________________
反共是口號,為匪工作是無恥禽獸!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交通法規_事故處理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灣時間 (GMT + 8 小時)
1頁(共1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