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U 寫到: |
如果可以以下這樣
一.身障人士購買原廠三輪機車可享有政府相當額度補助~ 限身障人士使用~若身障人士為乘客則不在此限 二.非身障人士購買原廠三輪機車則政府不予補助~ 一般民眾皆可自由騎乘 我覺得如果可以這樣倒是挺合理的 只希望交通部不要腦筋又打結才好 ![]() 藍字部分的限制 是避免身心完好之投機份子利用殘障親友身份 而享補助優惠購入三輪車輛卻自行使用 以上第一種方式購入之三輪機車於行照須加註為殘障者專用 我的想法會不會太麻煩太姬芭??? ![]() 這當中當然還是有辦法搞投機方式購入三輪機車 就好像一些猴雅郎利用親友殘障身份 買豪華房車享稅金優惠卻只拿來自己使用是一樣的意思 要不然就是完全不補助 可是對真正身障者來講卻似乎.........弱勢的無力感很重..... |
官員的腦筋向來是打結的!而且還幾乎都是死結!

如果是位身障人士而修法開放的話,肯定是有條件限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