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為了三輪車上路寫信給交通部。
主旨: 回信:開放三輪機車
臺端所提有關開放三輪機車乙案,說明如次:
一、本部研議開放三輪機器腳踏車行駛道路其法規修正緣由,係考量現行國內肢體障
礙身心障礙者需以二輪機器腳踏車加裝輔助輪改裝為特製機器腳踏車,為提昇維護肢
體障礙身心障礙者機車使用之安全,並期使製造廠製造或進口原廠三輪機車提供身心
障礙者另有較安全之車輛選擇,爰檢討開放供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之三輪機器腳
踏車行駛道路。
二、有關台端建議開放非身心障礙者使用三輪機車乙節,鑑於目前國內汽機車總車輛
數計2,196餘輛,其中機器腳踏車就佔1,499萬餘輛,每平方公里機車數已為世界第
一,考量機車數量眾多,加上國內道路交通組成及道路環境條件,實不具臺端所建議
開放之客觀條件。
交通部敬啟
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00412179 發文日期:100/08/12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eyes/eyes00ee.nsf/0/B57E43D3821A5764482578EA00290D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