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騎車不戴安全帽這一件事情,老實說,是一件讓我非常不能理解的事,
如果世界上發明了機車卻沒有發明安全帽這個東西,我自己是很懷疑
怎麼還有辦法能活到今天。
儘管如此,在美國50個州裡居然只有19個州有訂定法律強制規定騎士騎車時
必須配戴安全帽,另外的28個州則有依照年齡規範非全面強制性的法律,
這些州規定年齡低於21歲的騎士必須強制配戴安全帽,超過21歲則不強迫使用,
最後剩下的三個州則是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來規定騎士是否應該戴安全帽,
這三個州分別是伊利諾、愛荷華、與新罕布什爾州。
不過即便法律如此,多半的長途騎士都還是會乖乖的戴上安全帽騎車,
原因很簡單,因為大家腦袋都很清楚這是一件安全的事。
許多騎士聲稱配戴安全帽會影響視線,反而容易出車禍,
這樣的說法孰是孰非就留給騎士們自己好好想想。
想要提出任何騎車不戴安全帽的理由來說服我應該是很困難,
當然了,如果在一些特殊的狀況下,比方說在封閉的工作區域裡頭騎小排氣量
速克達或電動車,或是家裡庭院太大需要騎輛小速克達去門口信箱拿封信等等
這類的狀況下,我想不戴安全帽是沒有什麼問題與爭議的,
不過一但騎著大排氣量的機車上了公路,請注意--公路的意思就是公共的道路--
不管行駛騎乘的里程為何,戴上安全帽是絕對有百益而無一害的事情,
如果對於不戴安全帽沒有任何恐懼的騎士,我懷疑是他們沒有看過路上
發生機車車禍時沒有配戴安全帽的騎士下場。
最近在內布拉斯加州正針對強制配戴安全帽規定一事進行辯論,由參議員John Lowe
提出的動議指出,強制機車騎士配戴安全帽一事有違國家人權自由的根本。
美國建國的基礎就在於人權自由,所以騎士在不傷害到自己與別人的前提之下,
不應該有任何法律限制與強制是否配戴安全帽一事。
不過這種論點對身為機車媒體記者來說會是一種詭辯,很多事情是屬於
"你可以做,但是你不應該做",我認為騎車不戴安全帽就是其中之一。
我想大部分的騎士都有智慧可以判斷,當你騎車沒配戴安全帽的狀況下
以時速100公里下發生碰撞轉倒摔車等等任何狀況,騎士的頭顱與脖子
會發生什麼事情,就算是戴了全罩安全帽都不能保證車禍時能夠全身而退了,
更何況是什麼都不戴的情況下呢!
照片當中這就是一個愚蠢至極的行為,這樣行駛在公路上怎能說不為害自己與他人
我本身就是一個極度信仰活在當下的人,但這並不表示我不熱愛生命,
而且也不代表我會去做高度危險又愚蠢的事情。
當這些政治人物口口聲聲說戴著安全帽會讓騎士無法盡情享受美景的同時,
也請負起責任好好想想那些因為沒有強制法律規定,而在公路上命喪黃泉的騎士們。
自由絕對不是沒有極限的一件事,即使對美國來說,這是我深信不疑的理念,
很多不幸一但發生就完全沒有挽回的餘地,所以終究法律規定是一回事,
騎士們您自己的想法才更重要,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譯文 : Wei2go
編排 : M.C.S
來源 : Motorcyc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