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豊運:再次請示大家


請示大家:陳豊運若再次依法申請《集會遊行》!
到《交通部》陳情訴求《交通部》應即依法公告!

集會遊行二大訴求:
公告:國6國8國3新化以南之高速公路應即試辦!
公告: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即取消前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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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全國重車騎士》是否願意聲援與支持!
陳豊運:由衷感謝大家!並謝謝大家的共襄盛舉!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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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允許就支持~~
不用啦 ~

快要可以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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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成上國道與取消前牌 Smile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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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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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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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是很懂法律


不過三讀通過的法案..."試辦"的法則依據是什麼?

最近三讀通過的

洪案軍審法
二代健保
個資法
被害人保護法
證所稅

不都是立即適用?

難道..所有條例都試辦過?

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201_intro/introView.action?id=9

我看了立法程序怎樣也沒"試辦"一詞...

看了修正的92條也沒"試辦"相關實施辦法..

那又是哪個層級的機關有資格"自"訂辦法?

試辦條例? 誰主辦? 誰審理? 誰評鑑? 誰考核? 試辦原則? 試辦多久? 試辦對象? 試辦範圍?

如果法律賦予我某項應有權利..我應該去拜託層級較訂定者低之單位來查核我夠不夠資格?

如果"試辦"這一詞一直都是主管機關的"官方說詞"...那我何必把他們的"官方說法"一直掛在嘴邊說?

三讀通過這麼久了...."什麼時候可以執行?"這點的期待漸漸退卻
取而代之的是
我的權利不能依法執行...是那些單位造成的? 那些執行不力的單位..它所屬的稽查單位又在幹麻?

抱歉..廢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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