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後,就是重機上國道釋憲的開始!

政客財團擋路,基本就跟電影鬼擋路差不多!

先媒體放話抹黑→派出可憐的警察開單
→有些人過一陣子就收到紅單!並叫媒體盡量不要播這活動,然後再抹黑
→再叫下面的小公僕跟一些團體說會開會再研究
→跳到第一步驟繼續輪迴(目前好像邁入第五輪迴)

其實他們內心話是:
媒體本來就這樣抹黑很正常大家都是為了生活
→警察心想真倒楣,下午快熱死了晚上又要輪值真是爛工作,老婆或女朋友也照顧不到,唉或許該離職了,再不走或許連女朋友都沒了,反正離職率那麼高!
→車友心想馬的又收到6千了,電視連播也不播!老婆又在那不爽使白眼!心想,看,若沒有你們後顧之憂,我早從基隆騎到屏東了(40歲後的男人就剩嘴)
→小公僕心想,真是倒楣承辦這業務,你們上不上關我鳥事!又不是上我老婆! 而且我比你們更想上國道!只好下班騎著紅牌去散心!心想讀一輩子書還不如選票多一點

認清現實並釋憲爭平等
釋憲的程序與條件網路上都有 hoho


aderek 在 2017-06-30 12:17 作了第 8 次修改
下次改早上九點,下午熱死了
看,電視媒體還是沒什麼敢播
要播也是播被扣車那段....
就跟我101年8月15日去抗爭一樣!
球證旁證裁判都是政客的...怎麼鬥?

大家快清醒吧!拼釋憲吧! Surprised
aderek 寫到:
看,電視媒體還是沒什麼敢播
要播也是播被扣車那段....
就跟我101年8月15日去抗爭一樣!
球證旁證裁判都是政客的...怎麼鬥?

大家快清醒吧!拼釋憲吧! Surprised



可以告高公局違憲嗎?
釋憲真這麼好用 ?
那之前為何不用 ?
9052 寫到:
可以告高公局違憲嗎?


帶頭的交通部

有1腿的高公局

餐1腳的路政司

整個體系都該起數
常勝軍 寫到:
釋憲真這麼好用 ?
那之前為何不用 ?


關於聲請釋憲的必要條件和相關問題,司法院的官方網站都有~
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3_01.asp
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2.asp

由於需要: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才能符合聲請釋憲的條件,故需要時間運作,所以此次7月1日上國道拿罰單是有計劃的,不然紅斑馬怎麼可能會一次攔的住36台大型重機 hehe hehe

這些罰單就是要拿來跑釋憲用的,所以要走申訴流程&再打行政訴訟&要打到二審敗訴定讞,就可以順利拿到釋憲門檻。

雖然原則上只需要一張罰單打到二審敗訴定讞就可以聲請釋憲,但為了避免有的罰單不小心一申訴就成功銷單,或是行政訴訟不小心在一審或二審就勝訴銷單。。。。。這樣就沒法聲請釋憲了,所以多拿幾張罰單算是預防萬一。

記得前幾天看陳為民直播,他並不贊成違規騎上國道的做法,但實在不好意思跟他說這其實是車友們有計劃的為了達到釋憲門檻而做出的努力。另外,凱道集會是有合法申請的,陳為民也不知道,還蠻可惜的~
政府拿了全套的錢 結果只給半套 態度惡劣 也不退錢
skywing168 寫到:
關於聲請釋憲的必要條件和相關問題,司法院的官方網站都有~
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3_01.asp
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2.asp

由於需要: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才能符合聲請釋憲的條件,故需要時間運作,所以此次7月1日上國道拿罰單是有計劃的,不然紅斑馬怎麼可能會一次攔的住36台大型重機 hehe hehe

這些罰單就是要拿來跑釋憲用的,所以要走申訴流程&再打行政訴訟&要打到二審敗訴定讞,就可以順利拿到釋憲門檻。

雖然原則上只需要一張罰單打到二審敗訴定讞就可以聲請釋憲,但為了避免有的罰單不小心一申訴就成功銷單,或是行政訴訟不小心在一審或二審就勝訴銷單。。。。。這樣就沒法聲請釋憲了,所以多拿幾張罰單算是預防萬一。

記得前幾天看陳為民直播,他並不贊成違規騎上國道的做法,但實在不好意思跟他說這其實是車友們有計劃的為了達到釋憲門檻而做出的努力。另外,凱道集會是有合法申請的,陳為民也不知道,還蠻可惜的~


釋憲的重點要抓對!

如果圍繞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條文上轉,肯定不會有好結果,估計引申出來的只是「行政怠惰」問題而已... Question
太多沒讀憲法了,
但我記得有遷徒的自由!

汽車可以為何安全速度也夠的機車不可以?
全世界連49/50都可以,為何台灣550還不可以?

hoho
比佛利 寫到:
釋憲的重點要抓對!

如果圍繞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條文上轉,肯定不會有好結果,估計引申出來的只是「行政怠惰」問題而已... Question


不用估計,小弟有請教過時任大法官,他老也是用「行政怠惰」這句話打發我⋯
公務機關的消極不作為,對付軟柿子的時候真的超好用! Sad Sad Sad
skywing168 寫到:
關於聲請釋憲的必要條件和相關問題,司法院的官方網站都有~
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3_01.asp
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2.asp

由於需要: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才能符合聲請釋憲的條件,故需要時間運作,所以此次7月1日上國道拿罰單是有計劃的,不然紅斑馬怎麼可能會一次攔的住36台大型重機 hehe hehe

這些罰單就是要拿來跑釋憲用的,所以要走申訴流程&再打行政訴訟&要打到二審敗訴定讞,就可以順利拿到釋憲門檻。

雖然原則上只需要一張罰單打到二審敗訴定讞就可以聲請釋憲,但為了避免有的罰單不小心一申訴就成功銷單,或是行政訴訟不小心在一審或二審就勝訴銷單。。。。。這樣就沒法聲請釋憲了,所以多拿幾張罰單算是預防萬一。

記得前幾天看陳為民直播,他並不贊成違規騎上國道的做法,但實在不好意思跟他說這其實是車友們有計劃的為了達到釋憲門檻而做出的努力。另外,凱道集會是有合法申請的,陳為民也不知道,還蠻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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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了解,中華民國的法律,是屬於成文法系國家的法律,意思就是,法律有明文規定可以做的事情,就可以做

以現有條件來說,立法院三讀通過大型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這件事情,應屬於法律已經明文規範大型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

行政單位隨後而制定出來的細節、規範,都應該按照這個原則配合辦理,(目前事實上應該是上面提到的行政怠惰無誤)。如果行政單位沒有配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而制定出對應的行車規則.....等等的措施,不應該由人民承擔違法的包袱(逕行駕駛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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