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重述一次: 裝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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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 寫到: |
已公告3種繳費方式,重機自然也應比照辦理,讓民眾可以自由選擇 ![]() |
| 明泰bb 寫到: |
| 如果可以用黏貼 e Tag 來換取
1-正式依法執行廢除前牌 2-開放行駛 全段高速公路 那麼~我覺得這是我個人可以接受的 折衷作法 !! 由於各大車種的外型差異因素 小弟認為如果真要黏貼的話~大燈是不錯的選擇 (沒有車種限制) 再者~ 反對黏貼 e Tag 的車友... 其實..只要有申請.....就可以有註銷..... 因此~何不先申請 ( 如果條件是有貼~才可以上高速公路的話 ) 然後再以你自己的感覺選擇要不要續用..或是註銷~ ![]() |
!大家加油!大家晚安!
| 小兆 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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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述一次: 裝個屁~ |
| 陳豊運 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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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試辦!指日可待!就這樣 !大家加油!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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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豊運 寫到: |
| 再次強調!會如你所願!裝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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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豊運 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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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試辦!指日可待!就這樣 !大家加油!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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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豊運 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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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會突破《立法三讀~決議事項》國2、國4會試辦喔?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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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ㄚ文 寫到: |
| 若真要開放試辦 還是建議全線開放
還記得快速道路 68,72 的試辦狀況嗎?! => 無事故安全性高但取樣不足 問題很簡單 : 只有路過有需要的人會使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公路 以現在的快速道路使用狀況而言 => 還是偏少 大家也都應該知道為什麼 => 縱向不連貫 , 橫向不相接 若只開放國三新化以南 將又是一樣的狀況 試問政府單位知道 國三新化以南+橫向快速道路/公路 連接哪些旅遊景點?! 想必這才是大家在試辦期間是否能充分應用的主要原因 要連接到試辦國道的路程與直接前往的時間一樣多 大家還會想多走這一段路嗎?! 在不預設立場的狀況下 若在取樣不足的情況下所呈現的 =>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在國道相當安全 這樣的結果能讓交通部吞下結果嗎?!?! (台68/72的經驗) ps.補充一點....決議事項已經由政府單位率先違背,後面的試辦道路政府單位就不應該再以決議事項去侷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