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係指用路人使用道路相關設施之優先順序,對於取得路權者具有優先通行的權利,而未取得路權者則無通行權,必須等待具有路權者通過,取得路權後方可通行
也就是說不管是行人或是車輛都有路權
而行人要是在斑馬線上闖紅燈,就視同未取得路權,必須等待而未等待,也沒有通行權
有點複雜的灰色地帶
也就是說不管是行人或是車輛都有路權
而行人要是在斑馬線上闖紅燈,就視同未取得路權,必須等待而未等待,也沒有通行權
有點複雜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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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雲 寫到: |
| 「路權」係指用路人使用道路相關設施之優先順序,對於取得路權者具有優先通行的權利,而未取得路權者則無通行權,必須等待具有路權者通過,取得路權後方可通行
也就是說不管是行人或是車輛都有路權 而行人要是在斑馬線上闖紅燈,就視同未取得路權,必須等待而未等待,也沒有通行權 有點複雜的灰色地帶 |
| 槓龜釣客 寫到: |
| 安全規則第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 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 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 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 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 所以....就算行人闖紅燈....你還是要讓他 而...行人闖紅燈只會依處罰條例第78條處300元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 所以.....你認為呢?? |
| 流水雲 寫到: |
| 我也想和解呀 車子維修費我都自己處理掉了 只是他還不願意和解
她是沒什麼大礙啦....當下是一直說沒事 |
| 流水雲 寫到: |
| 我知道了 謝謝 放心了一點 不然這幾天煩這些問題 壓力還滿大的,晚上我在聯絡那女學生關心她的一下,順便問和解這部份。 |
| Jason 寫到: |
|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 紅燈也一樣
似乎不合理 但這是現行法規 沒辦法 google 一下 '斑馬線+絕對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