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power 寫到: |
"有注意 但不代表有能力馬上行動"
又不是每個人都是賽車手, 反應可以瞬間爆發出來的 不知道可以用來抵抗這一條嗎? ![]() |
有少數法官會推翻這樣的看法 .
但多數的法官是採取相信鑑定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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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power 寫到: |
"有注意 但不代表有能力馬上行動"
又不是每個人都是賽車手, 反應可以瞬間爆發出來的 不知道可以用來抵抗這一條嗎? ![]() |
qANTAS 寫到: |
提告過失傷害還是得先調解好幾次~以刑逼民主要是針對對方裝死那種~如果想藉由以刑逼民獅子大開口~是沒用的~車禍賠償是有行情的 |
tw0966456111 寫到: |
各位好
本人弟弟於3月騎機車與他人汽車發生擦撞車禍,人還好,但對方汽車鈑金及保桿需維修(BMW E30 20多年的車),而我弟弟機車則車頭損傷(約需維修15000),因我們完全沒有經驗,這樣是已經確定了嗎,為何不會有肇事比例? 接下來會有甚麼程序? 因第弟剛出社會經濟能力還沒很穩定,懇請各位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大家 目前只收到這張單子 ![]() |
中原一點紅 寫到: |
如果不符初判表,仍可自費($3000)申請鑑定。通常費時2個月以上 ![]() |
esc54 寫到: |
關於這個 做筆錄時的說法真的很重要
如果內容不要有 ''我沒注意到''之類的 然後強調自己已經盡力避免車禍 是有機會不被搬出帝王條款的XD 這是親身經歷 |
雲遊台灣 寫到: |
肇責比是拿來處理賠償金額的
這張看起來 , 主要肇責在對方開車的 , 而貴方則是次要 . 這樣的賠償比例大多為 7:3 , 對方負責七成 , 貴方則是3成 ! 若維修花 10000 元的話, 你可以跟他求償 7000 當然 , 有受傷的話 , 通常是以刑逼民 |
QQ哥 寫到: |
那對方修車10,000
騎士是否也要賠3,000? |
中原一點紅 寫到: |
小弟也遇過類似情況 ![]() http://motophoto.tw/up/up/1404c/1404241723040.jpg 問題是對方只要臉皮厚,你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 事發後沒多久連繫對方,她說要等「初判表」 ![]() 「初判表」出來後連絡對方,她卻堅持「不可能」全責,一定我也有部分責任 ![]() 送「調解委員會」對方當著調解委員的面就直接對我大小聲,全場儍眼。當然調解不成立 ![]() 提告後「第一次開庭」對方突然拋出:「我上星期才剛剛申請鑑定。」 ![]() ![]() 總之,距今事發超過三個月,半毛錢沒收到,還要自己先花錢修車 ![]() ![]() ![]() ![]() ![]() |
genwei 寫到: |
初判表不具法律效力,主要記錄當時情形.但法官可能會參考~
事故鑑定,自己申請要3000,上法院後,我是向檢察官申請,免錢~ 目前也有一件車禍在跑,現在還再等會不會開庭.... ![]() 事發為三叉路口~ 1.我主幹道,對方支線道. 2.我(機車),右側被對方(汽車)右前車頭撞擊. 事發當下,我就按照SOP先紀錄現場情形~豈料,對方等警察來後就說我沒禮貌,不理他的關心.... ![]() 歷經區公所協調未果(對方不到場),就直接告上法院了,因為有受傷,所以就提出傷害告訴,以刑逼民~其間對方還一直"強調"已向法院提告,可是我去查,沒有ㄟ~~ ![]() 之後對方連偵查庭也不到場,果然夠霸氣!! ![]() 想問一下~之前有問事務官,如果判決確定了,對方還是可以再告我一次,判決不一樣,同樣承認....... 這是真的嗎?? ![]() |
雲遊台灣 寫到: |
你告他過失傷害吧?
他要告你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