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透過Etc確定前牌可以辯識,到時又可以拿來打官員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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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Max 寫到: |
| 如果被罰了
可以拿法條去法院控告交通部嗎?
如果法院判我方勝訴 那交通部就不得不開放了呀 ![]() |
| 大尾鱸鰻 寫到: |
| 條文中是「依交通部公告」,所以交通部不公告的話,
這條完全是廢文,等同於立法院依然沒有通過 所以,我方依然不會勝訴 當初通過的條文內容完全是為德不卒 要嘛直接就限定時間,交通部不公告的話,全面上國道 不然就限定幾年幾月幾日前交通部一定要公告 (這樣一來交通部不公告的話還有議處相關人員的依據) 現在呢,什麼時候要公告通通隨著交通部高興 為什麼會通過這種無用的立法?我想可能性有二: 1.立委與棺員聯手呼攏人民 2.立委被棺員騙了 但是既然三讀通過到現在都3年了都沒動靜,立委那邊一點聲音都沒有 我看是1比較有可能 重機車友們慢慢等吧 法條不修,等到民國200年(如果沒被對岸統了的話)依然上不了國道 不信我跟你賭一塊錢 8) ![]() |
| Mr.Max 寫到: |
所以說那些米蟲真聰明,法條沒完全說死,只會玩文字遊戲
看來只能找立委再次修法,不給交通部那麼大的權力了 不然開放遙遙無期 ![]() |
| hayaming 寫到: |
| 選舉也沒用,立委一個比一個會演,哪一個選立委是真要為民服務的?別想太多,我倒是要看看這個鬼島得沉淪到甚麼地步,這些選民才會覺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