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菜阿勳 寫到: |
| 立法通廢前牌了
為何還執迷不悟要裝前牌 我真的不懂 這是什心態 腳桶部硬要來前牌的話 我頂多回到無牌時代 騎無牌的爽快多了 不用被雞雞歪歪 廢前牌 全面開放 既然是最後目標 何必浪費時間 去做其他事情 何必先拿前牌換路權 事情很簡單 就是廢前牌 國道全面開放 不需要在講543 都是多餘的 |
沒錯,都立法通過了,為何還要執迷不悟呢?
|
| 賣菜阿勳 寫到: |
| 立法通廢前牌了
為何還執迷不悟要裝前牌 我真的不懂 這是什心態 腳桶部硬要來前牌的話 我頂多回到無牌時代 騎無牌的爽快多了 不用被雞雞歪歪 廢前牌 全面開放 既然是最後目標 何必浪費時間 去做其他事情 何必先拿前牌換路權 事情很簡單 就是廢前牌 國道全面開放 不需要在講543 都是多餘的 |
沒錯,都立法通過了,為何還要執迷不悟呢?
| 休伯利安 寫到: |
| 理事長,要裝前牌這件事,我不能接受喔,
重機根本不能裝任何形式的前牌,這點絕對沒有妥協的空間, 更何況都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東西,怎麼可以亂改回來? 難道交通部視立法院為無物嗎? 前牌非廢不可,不管是鐵牌、鋁牌、壓克力牌,還是現在的紙牌, 我個人都不能接受,若因此不能上國道,也只是暫時性的, 總之不能以前牌來做交換條件,前牌只是個晃子,那是廠商的問題, 技術問題留給他們的工程師去解決, 大型重機騎士沒有那個義務去配合他們錯誤的政策, 更何況,嚴格來說,硬裝前牌是屬於變更車體設計, 全世界重機原廠根本沒有這東西,這等於是改裝車子,也是違法的, 我想有監理經驗的林科長福山先生很清楚這一點, 當然他也很有可能透過修法還是行政法之類的, 來"合法"讓大型重機騎士強制裝上前牌, 如果真的這樣,那這一點,我個人真的無法退讓,不能讓他們軟土深掘, 我們可以柔性訴求,但該堅持的事還是要堅持, 要不然交通部認為我們都沒有意見, 那就真的爬到我們頭上去了, 總之簡單講,不能裝前牌,就是不能裝前牌, 這是我個人很堅持的一點,感謝。 |
| 陳豊運 寫到: |
|
假設政府硬要我們懸掛鋁製前牌!始能行駛國道之試辦路段時! 我們大家是否堅絕反對懸掛前牌!若反對前牌是大家的共識時! 其高公局的國道試辦路段研討會!就堅絕反對懸掛前牌為結論! |
| 陳豊運 寫到: |
| 其《國道試辦路段研討會》之堅持訴求立場!如揭 ↓:
1、以 堅絕反對懸掛前車牌原則下,先爭取路段試辦優先上道, 、、俟 取得國道試辦之樣本數據後,始以利爾後爭取國道開放。 2、其 目前國6國8並無收費站疑義,因此!交通部暨高公局; 、、應 依《立法三讀之附帶決議事項》依法公告國道試辦日期。 3、國3新化以南之試辦路段,尚 有回數票收費 與 人工收費, 、、暫無遠通eTag收費疑義,其 交通部應依法公告試辦日期。 4、立法三讀之附帶決議事項 其公路總局應於全面更換牌照時, 、、應立即廢除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懸掛前面牌照之規定。 、 |
| 陳豊運 寫到: |
|
其《國道試辦路段研討會》之堅持訴求立場!如揭 ↓: 1、以 堅絕反對懸掛前車牌原則下,先爭取路段試辦優先上道, 、、俟 取得國道試辦之樣本數據後,始以利爾後爭取國道開放。 2、其 目前國6國8並無收費站疑義,因此!交通部暨高公局; 、、應 依《立法三讀之附帶決議事項》依法公告國道試辦日期。 3、國3新化以南之試辦路段,尚 有回數票收費 與 人工收費, 、、暫無遠通eTag收費疑義,其 交通部應依法公告試辦日期。 4、立法三讀之附帶決議事項 其公路總局應於全面更換牌照時, 、、應立即廢除550㏄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懸掛前面牌照之規定。 、 |
| mika77 寫到: |
| 高公局已無需再議了, 兩個月內必須無條件開始試辦!
國家競爭力已經越來越落了, 高公局也該適時後幫公務人員打打氣了, 加油! 國道高速公路管轄權屬於中華民國政府所屬的交通部, 不是屬於遠通公司, 高公局必須勇敢告訴全國百姓與遠通公司! |
| Benson Pan 寫到: |
這樣的論述真是太好了!
其實大家對於反對前牌的意見已經很明確了, 已毋庸置疑,無須再議 ![]() |
| ahluba 寫到: |
| 如果反對的態度堅決,為何一再提出這個議題?
一再提出,是否代表立場搖擺內心遲疑? |
| 陳豊運 寫到: |
| 您是......!路權的勇於敢言!期盼您多建議!
但是......!您也該出點力了!感謝您謝謝您!晚安!
、 |
| ahluba 寫到: |
| 小的不敢,礙於時間與家庭因素,
小弟車隊也沒加入,車也放著養蜘蛛, 只能在夜深人靜小孩睡著時跟人辯一辯...... 為何重機上國道沒那麼危險, 拋頭顱灑熱血的事,小的做不來, 有勞各位有志的前輩了.........! |
| 鐵斗笠 寫到: |
| 我想或許是我回答得太過簡單以致造成您的誤解,
首先我先說明, 以反光背心來取代前車牌作為收費辨識之用, 並非是學自於哪個國家, 完全是我個人的突發奇想。 關於收費方式若真要學他國的做法, 機車可行駛高速公路的國家當中不乏可免費行駛的, 這才是我認為應該要學的方式, 無奈現實情況並不允許因此我沒有提出。 至於為何我會提到哥斯大黎加, 那是因為台北石頭提出"你何時看到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規定要穿反光背心? 請告訴我們,"這個疑問時, 我回想起曾經讀過LKK的遊記當中有提及某些國家(哥斯大黎加、哥倫比亞)的交通法規規定摩托車騎士必須穿上反光背心才可以上路, 於是我做了哥斯大黎加這個回答; 而當你問我"幹嘛沒事去學一個連軍隊都沒有的國家呀?"這問題時, 我認為哥斯大黎加這個國家並非毫無可取之處, 至少在交通政策上機車可行駛高速公路這點就值得我們參考、借鏡, 所以我才回答你"因為哥國機車可行駛高速公路。", 我並不是要告訴你"因為哥國騎士要強制穿反光背心可騎上高速公路,所以我們可學他們這種作法", 希望你明白。 |
| 陳豊運 寫到: |
| 感謝您的體恤!並謝謝您的鼓勵!
由衷的祝福您!闔家安康事事順!
目前重車權益版很紅!有13個單位18小時監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