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可行駛慢車道之法源!

Jackel 寫到:
台灣的法律~幾乎都是承襲日、德的法治後再修改的..
刑法方面以德為主居多..
民法方面以日為主居多..
抄日本的是一回事..但是不可能照抄...
所以一開始抄的時候就會東改西改..因為傳說中的【國情不同】嘛..
當然~~不改沒事..改了~就出事了..
更遑論後來的頭痛卻醫腳的問題XDDD

其實我自己是覺得~~烈士可以給這個圈子的人一個思考或依循的方向.
但未必可以讓人真正去注意到問題的盲點...
就算整個族群都可以重視這個問題...
但未必社會其他人可以瞭解...
不過以正視聽這說法我喜歡...也是個很棒的想法...
畢竟~對的東西就是對的....無可改變...

像之前有人得排氣管被開沒有防燙片...
後來因是碳纖維管..包覆材質本來就是具有防止他人直接燙傷的問題..
申訴成功後..後續改開其他名目的罰單都一一申訴改為免罰..
我想這就是很重要的指標..
雖然立法相關人員跟官都沒注意到該法不應是一體適用的單一規範..
而應該是更加多元的去規範這個問題...
很高興的是~台灣還是有了解法律..明白事理的人存在...[/list]


唉~在台灣騎個重機好像全民公敵!
要帶一堆公文花時間和金錢,才能確保自己權益!

只不過是一種交通工具,有需要像天地不容似的到死反對嗎? Question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明究理,只會分族群挑人毛病! Question
yoshifumi 寫到:
唉~在台灣騎個重機好像全民公敵!
要帶一堆公文花時間和金錢,才能確保自己權益!

只不過是一種交通工具,有需要像天地不容似的到死反對嗎? Question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明究理,只會分族群挑人毛病! Question


因為那些傢伙...不認為重機是交通工具....

不少人都認為那是高帥富的玩具..

官感自然就被刻意的與某些既定價值觀劃上鏈結~ Question
Jackel 寫到:
因為那些傢伙...不認為重機是交通工具....

不少人都認為那是高帥富的玩具..

官感自然就被刻意的與某些既定價值觀劃上鏈結~ Question


這就是台灣所謂的國情不同!

不是重機騎士跟不上先進國觀念!

是廣大用路人很多都是這樣的! Question
我記得交通部之前不是有發過公文 說大型重機是可以走慢車道的?
蛋花 寫到:
我記得交通部之前不是有發過公文 說大型重機是可以走慢車道的?


有嗎? what

它們對重機會這麼友善,對事不對人?? what
我也沒這個印象 ....
yoshifumi 寫到:
有嗎? what

它們對重機會這麼友善,對事不對人?? what

我記得有人有在01貼過 我記得確實有

當時台北市一個警察局長還嗆聲 大重機敢騎慢車道就敢開單
蛋花 寫到:
我記得有人有在01貼過 我記得確實有

當時台北市一個警察局長還嗆聲 大重機敢騎慢車道就敢開單


這樣看起來台灣真的是亂成一團各自為政! Question
台灣有法源嗎? 有早就上高速公路了! Question
桃園小林 寫到:
台灣有法源嗎? 有早就上高速公路了! Question


法源有!但朝令夕改,來得快去得也快!

不然就是訂好玩的!大家各自解釋! Question

這就是現在的台灣! <img src=t" border="0" />
yoshifumi 寫到:
這樣看起來台灣真的是亂成一團各自為政! Question


交通法規亂七八糟阿...
別說用路人搞不清楚...
執勤的警員搞不清楚...
我看連那些高官~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8)
yoshifumi 寫到:
這樣看起來台灣真的是亂成一團各自為政! Question

真的就亂七八糟


我還記得公文內容意思是
慢車道行駛是規定四輪以上之汽車

大型重機不是四輪以上之汽車

所以不受此法條約束 可以正常行駛慢車道
反正法條都是各自解釋,警察也只會叫你快簽,有問題就去申訴

所以我就給他申訴下去
蛋花 寫到:
真的就亂七八糟


我還記得公文內容意思是
慢車道行駛是規定四輪以上之汽車

大型重機不是四輪以上之汽車

所以不受此法條約束 可以正常行駛慢車道

有的話可以拿去電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隊

不過我想還是主動問一下交通部, 看看答案到底支不支持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

本人曾經詢問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隊關於紅黃牌大型重機是否可以行駛慢車道, 但警察表示大型重機根據條例與規則, 必須比照小型汽車適用規定所以禁止行駛(除非右轉..等)!

所以請問貴部, 關於95條第二項之規定是否適用在大型重機,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明定機車與四輪以上汽車適用不同規定!

95條第二項: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Jackel 寫到:
交通法規亂七八糟阿...
別說用路人搞不清楚...
執勤的警員搞不清楚...
我看連那些高官~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8)


它們只負責簽字和接受非專業的施壓! Question

蛋花 寫到:
真的就亂七八糟


我還記得公文內容意思是
慢車道行駛是規定四輪以上之汽車

大型重機不是四輪以上之汽車

所以不受此法條約束 可以正常行駛慢車道


希望有誰可以提供這公文參考! hoho

xboxted 寫到:
反正法條都是各自解釋,警察也只會叫你快簽,有問題就去申訴

所以我就給他申訴下去


這樣是騎重機悲哀的地方!

一堆地方土匪看重機不爽,硬要找麻煩開單!

所以騎士為了預防未然,都要帶一堆公文給這些沒知識的土匪看!
不然等開完單麻煩的是自己,它又不痛不癢! <img src=t" border="0" />

mika77 寫到:
有的話可以拿去電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隊

不過我想還是主動問一下交通部, 看看答案到底支不支持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
-------------------------------------------------------------------------------------------

本人曾經詢問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隊關於紅黃牌大型重機是否可以行駛慢車道, 但警察表示大型重機根據條例與規則, 必須比照小型汽車適用規定所以禁止行駛(除非右轉..等)!

所以請問貴部, 關於95條第二項之規定是否適用在大型重機,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明定機車與四輪以上汽車適用不同規定!

95條第二項: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問交通部有好有壞!
好的是依法行政只限四輪以上汽車!
壞的是提醒它們做文字修正! Question

在視重機為全民公敵的台灣,只要是對重機有利的通常就一個下場!
改到變成有害為止! Question
3頁(共4頁)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