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 快速公路, 同車道超車, 高等法院勝訴判決全文

因此繳過3000的人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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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主你申訴的主要理由就是”超越前方停等紅燈之車輛不算超車”這個理由嗎?
因為我也被開一張和你類似的罰單,所不同的是我是在下 市民高架橋的匝道, 前面的車子在等紅燈,我也從旁邊過去, 目前也打算提出申訴,謝謝
從在普通道路的紅燈 鑽到前面
警察走來說 這樣是違規
我就說 其他車輛靜止時我往前 並不服超車的定義 這都有判例了
警察回我 他怎麼不知道有 還叫我找給他看
最後酸說 我破壞重機形象 XDD
判決文寫那麼多真是太用心了!
flpking 寫到:
請問樓主你申訴的主要理由就是”超越前方停等紅燈之車輛不算超車”這個理由嗎?
因為我也被開一張和你類似的罰單,所不同的是我是在下 市民高架橋的匝道, 前面的車子在等紅燈,我也從旁邊過去, 目前也打算提出申訴,謝謝


沒錯, 歡迎用我的案子當前例, 還有市民大道不是快速公路跟高速公路, 本來就可以同車道併行
robinson0521 寫到:
從在普通道路的紅燈 鑽到前面
警察走來說 這樣是違規
我就說 其他車輛靜止時我往前 並不服超車的定義 這都有判例了
警察回我 他怎麼不知道有 還叫我找給他看
最後酸說 我破壞重機形象 XDD


幹的好
其實我覺得車友也別高興太早!

那些仇視機車的官員也不是吃素的!
知法玩法是它們的強項!
況且法律規定是它們訂的,隨時都可以改的!

就像之前高雄小港機場沒禁止重機進入一樣,看不爽重機就修改規定禁止而已!根本無人可約束它們! Question
yoshifumi 寫到:
其實我覺得車友也別高興太早!

那些仇視機車的官員也不是吃素的!
知法玩法是它們的強項!
況且法律規定是它們訂的,隨時都可以改的!

就像之前高雄小港機場沒禁止重機進入一樣,看不爽重機就修改規定禁止而已!根本無人可約束它們! Question


改機場規定簡單喔! 改交通法規可不適這麼容易, 我就等它們規定不能鑽車, 然後每天舉報一堆125鑽, 只要團結, 要玩輸的絕對是政府
上訴人指得是警方吧?
大詹姆士 寫到:
上訴人指得是警方吧?


對, 警方代表的律師, 地方法院一審我是上訴人, 高等法院二審對方式上訴人, 因為一審也是我勝訴
警方提上訴要二審的動機不知道是什麼?

都說公僕沒那麼勤勞了,還是交通違規的小小案件.怎麼一審都輸了還願意花時間上訴.
米老鼠之夫 寫到:
警方提上訴要二審的動機不知道是什麼?

都說公僕沒那麼勤勞了,還是交通違規的小小案件.怎麼一審都輸了還願意花時間上訴.

上訴人是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 不是警察, 而且訴訟費用750元要由新北市市政府交通裁決處付出, 我建議大家的行車紀錄器還是要裝, 下回走高架萬一遇到檢舉, 還可以出示證明所有車的後燈都亮煞車燈, 也不會讓重機過熱, 只是, 記得要把檔案保存好 Smile
不曉得對於此類案件, 交通裁決處有沒有對警察宣導, 避免無謂的開單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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