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的亂象政府再不好好的規劃管理,只怕會越來越亂!
以台北市為例,公共腳踏車正如火如荼的增設中,本來我都習慣公園外圍人行道散步,現在倫陷了,只好退縮到公園內散步,但是現在連公園內也快全面倫陷了⋯
以台北市為例,公共腳踏車正如火如荼的增設中,本來我都習慣公園外圍人行道散步,現在倫陷了,只好退縮到公園內散步,但是現在連公園內也快全面倫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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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bokuro 寫到: |
| 還是再說一次,腳踏車是屬於慢車,本來就是可以騎在慢車道,若無慢車道的路段則是可以靠路最右側騎,這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出來腳踏車的路權。所以慢車道本來就是該給腳踏車這類非機動車輛行駛用的。
至於現在會有汽機車爭道的現象,除了台灣人普遍不守法的風氣外,最重要的是機車路權被限縮到慢車道及少數的快車道,大量機車進入慢車道,跟腳踏車的速差大,才造成這種現象。 我自己沒在騎腳踏車,也很討厭許多單車騎士大喇喇闖紅燈、逆向行駛這種目無法紀的行為。但違規自有其罰則,沒有被取締那是執法單位不用心,不能這樣就來質疑其路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