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道路 遇紅燈時可以往前鑽嗎?

9052 寫到:
我也換個位置發言

如果我今天開一台高級雙B 或是牛 馬

你在我旁邊亂鑽 我一定不爽 萬一 碰撞到我 我會更不爽 die


你的心態不對,道路那麼寬何必自私的佔用,塞車時遇到機車要鑽請自動拉開車距讓開 Smile

能有效紓解車流才正確,車距拉開就不會被碰撞到了,不要開了超跑就忘記道義
galactichero17 寫到:
環快、市民, 同車道超車合法。
當然, 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 太緊繃就別硬超~
現在環快、市民只要塞車,很多紅黃牌就從路肩通過,四輪也沒什麼反彈。 Smile

9052 寫到:
我也換個位置發言
如果我今天開一台高級雙B 或是牛 馬
你在我旁邊亂鑽 我一定不爽 萬一 碰撞到我 我會更不爽 die

只要不是亂鑽,都OK啊!


taipei101 在 2016-07-07 17:11 作了第 1 次修改
maxshoei 寫到:
你的心態不對,道路那麼寬何必自私的佔用,塞車時遇到機車要鑽請自動拉開車距讓開 Smile

能有效紓解車流才正確,車距拉開就不會被碰撞到了,不要開了超跑就忘記道義



對或不對

3樓底已經有人說了

你要遵守就遵守 你想鑽就鑽 不關我事 Surprised
taipei101 寫到:
現在環快、市民只要塞車,很多紅黃牌就從路肩通過,四輪也沒什麼反彈。


路肩就真的違規囉~ 萬一被檢舉, 線就畫在那一翻兩瞪眼, 沒申訴空間的。
luckyjack 寫到: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20 條 -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所以同車道併駛或超車屬違法行為.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就是梅花紅盾
所以一般高架橋(市民環快)是ok的。

我發現連騎大車的自己也搞不太清楚規矩, 也難怪四輪的會亂檢舉。
9052 寫到:
對或不對

3樓底已經有人說了

你要遵守就遵守 你想鑽就鑽 不關我事 Surprised


是你來引我的言我才回你的,我騎車要保命,不想當肉餅,也不喜歡傻傻的幻想自己是汽車

我開車會禮讓機車,讓他們方便往前行,以免他們變肉餅,做對的事情我爽 88850 Very Happy Surprised
塞車時,汽車停著不動
機車從車縫穿越
不存在[超車或併駛]
早有判例
就像騎車行經路邊停車格
並不是對路邊的停止車輛[超車]
有行車記錄器嗎?
是不是可證明四輪是靜止的?
立法者的基本信念就是-
-我不行.你們其他人就不行
-我堵車.你們其他人也要跟著堵車
而不是以解決交通順暢度為優先考量
所以要真的解決問題還是找立法機關(只要交通管理機關不死腦筋.又扯後腿)
立法方向錯誤--看來還是老百姓受害.對立.
不用吵了.放下壞心情.去騎騎車.疏發一下不漂亮心情.會好些.
官員都能開放路肩行駛了,塞車時讓機車鑽車縫有何不可! Question
maxshoei 寫到:
你的心態不對,道路那麼寬何必自私的佔用,塞車時遇到機車要鑽請自動拉開車距讓開 Smile

能有效紓解車流才正確,車距拉開就不會被碰撞到了,不要開了超跑就忘記道義


概念如此,令我無言也無顏..
yoshifumi 寫到:
官員都能開放路肩行駛了,塞車時讓機車鑽車縫有何不可! Question



這真的應證一句話

官可以放火 百姓卻不能點燈 die
taipei101 寫到:
只要不是亂鑽,都OK啊!


法規這麼有彈性.讚啊..

日本人,德國人,美國人等........開車是照著自己腦袋所知的規則在開,開車在台灣是要看對方的反應來反應,看起來台灣人比較機靈,所以啦...多騎車,多開車可以防老人癡呆.

再說一次:讚啊.....
Jim1701 寫到:
法規這麼有彈性.讚啊..

日本人,德國人,美國人等........開車是照著自己腦袋所知的規則在開,開車在台灣是要看對方的反應來反應,看起來台灣人比較機靈,所以啦...多騎車,多開車可以防老人癡呆.

再說一次:讚啊.....


小心猜錯對方反應就悲劇了! hehe
maxshoei 寫到:
塞車時遇到機車要鑽請自動拉開車距讓開
能有效紓解車流才正確


我都歡迎大家鑽 還會主動讓開一點讓他們好鑽 尤其是上下班時段或山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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