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重在一般平面車道上 , 沒有並行不能的問題 , 當然可以並行 !

單車道不就是一個車道(荒郊野外沒劃分向線的車道, 按照您說的)的意思? 一個車道不就是同車道超車或並行!

所有您同意一個車道無法並行, 只不過用不同名目開單告發!
(同一個車道擠兩台汽車就會損害鄰近車道的車輛權益, 甚至危險鄰近車道的車輛安全)

講半天不就表示您同意不可以同車道超車的意思!

所以您沒抓住重點: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適用規則!


同一個車道要擠兩台汽車, 大概只有那種寬的不像樣的外側車道(約2個車道那麼寬)!

台北市這種外側車道不算少
唉 , 單車道不等於同車道啦
會騎車會開車這麼多年來第一次聽到同一個車道擠兩台汽車不違規!

難怪台灣交通這麼亂 die
交通會亂 , 只要是用路人不懂交通規則 , 或者懂交通規則的人不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
記得喔 , 我給大家的東西 , 都是交通規則寫得清清楚楚的法條 , 或者是官方的文件 ,
沒有我個人解釋的東西 .
mika77 寫到:
會騎車會開車這麼多年來第一次聽到同一個車道擠兩台汽車不違規!

難怪台灣交通這麼亂 die


問題出在政府硬要把大排氣量的兩輪當成四輪汽車來管理
一個字
Rolling Eyes
台北市交通警大隊直接說明 ,
汽車(含機車)唯有於行駛於單車道(公文誤植為單行道)並行時 , 方違反 (45-1-2)
說的這麼清楚了 ..

RYU 寫到:
這個論點是第一次聽到
原來單車道指的是一條單向馬路只有一個車道才叫做單車道?
0_0
那四輪擠2輪也變成合法的了
有點囧
同車道和單車道到底有沒有差不多?
有沒有警察車友可以幫忙解釋一下何謂單車道同車道呀?
拜託了~

印象中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裡面還有一條超車必須要
距離兩側50公分以上的規定。還有對於跨車道行駛的罰則。
汽車要刷機車的卡,以標準車道寬度來看,很難距離50公分
以上,也很難不跨到旁邊的車道。
這種東西很難去量化 , 或者用科學儀器去採證 , 只能由執法人員的心證 .
所以警察有他絕對的裁量權 ! 如果有爭議 , 法官通常會信任第一線執法人員的說詞 .

而一般民眾要用拍攝影片的方式來證明太靠近 , 刷卡 , 逼車 , 除非有明顯的違規 ,
否則是很難的 .

所以我現在遇到有逼車的情形 , 就是讓你 .
然後跟在你後面抓你違規 , 檢舉 ! 一樣可以報答你的逼車 .
雲遊台灣 寫到:
這種東西很難去量化 , 或者用科學儀器去採證 , 只能由執法人員的心證 .
所以警察有他絕對的裁量權 ! 如果有爭議 , 法官通常會信任第一線執法人員的說詞 .

而一般民眾要用拍攝影片的方式來證明太靠近 , 刷卡 , 逼車 , 除非有明顯的違規 ,
否則是很難的 .

所以我現在遇到有逼車的情形 , 就是讓你 .
然後跟在你後面抓你違規 , 檢舉 ! 一樣可以報答你的逼車 .


幹嘛要學我 hehe
法規有那麼難懂嗎?
北市交大回文都寫的那麼清楚了,
再不懂行個文去所屬縣市警察局交通隊問問吧!
雲遊台灣 寫到:
那是你跟警察都不懂的問題 .
你走水溝蓋 , 基本上已經脫離了車道 , 當然可以開單 .
且超車的規定有不得連續超越兩台前方車輛 , 所以也是違規 .
但這不是並行 !

而超車跟並行是兩種不同的駕駛行為 .
超車的部分有其他的相關規定 .
我這篇談的是並行 !

並行 : 兩台車同時行駛於同一車道 , 沒有先後 , 也沒有誰超誰車的問題 !


這整串看下來,
我推薦這篇文章,
雲遊兄的觀念非常清楚。

就事論事,也請要討論現狀與法令如何匹配與應對的人,
少在那裡有針對性的情緒性言論。
RYU 寫到:
幹嘛要學我 hehe


因為你帥啊 hoho
看起來政府對於單車道禁止並行應該是考量到有對向來車的可能,萬一有事故發生很難釐清責任;
而在同車道則沒有對向來車的問題,也許是因為這樣才沒有特別註明同車道並行超車是違規的吧。
不好意思,單車道是單行道?我搞的亂了,還是指的是同一車道,在格線內一台車寬就叫單車道。



還是指的是這個,可是這種車道,在上下班時誰管誰呀,汽車並排並去的,乖乖的在車道上可能你都開不出去了,










單車道不一定是單行道
可以是雙向通行 , 也可以是單向行駛 .
無論是單向還是雙向 , 他就是只有一個車道 !

如果你搞混了 , 你就回頭去看我的第一篇的說明就好了 ,
不用管後面的回覆 , 我第一篇的說明就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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