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機車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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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豊運 寫到: |
| 、
簡單一句話《廢除懸貼前牌照》什麼事都不會再發生! 、 |
同意+1
| Go2Fly 寫到: |
| 1.請問何謂 "明顯適當位置 " ?
可有文字敘述或圖像明確說明 ? 抑或是由開單員警自由心證 ? 2.請問交通規則哪一條規定" 號牌必須可由前方正面辨識 " ? |
~ 也就是風罩 照理說 應該一定都會有 只是看你裝不裝
~當你騎乘超過時速80公里以上的速度 別告訴人家說 被風打會很爽
~再者550以上CC的超大型重機 有時候在路上或在快速道路上 ~把紅牌黏貼到顯眼處 也是利人利己 為什麼利人利己 ?(開車的也很多也是不知道 紅牌是幾CC的 突然跟在他後面他也會怕)貼明顯處反而讓人一眼辨識 就知道是 紅牌 不會在哪邊亂想 ~貼在下面 前面避震處 ~你騎在車子後面 叫你開車的朋友看看 是不是真的不好辨識 這不用相騙 一定是不好辨識~
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 條 自96年11月1號 大於550CC以上 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96年11月21號 署長發文 其實就是給個緩衝期 96年緩到102年了 就是要你把紅牌放在明顯處 如不照做法律就是可以開罰
| sackless 寫到: |
| [恕刪]~試想550CC 以上 其速度風切 皆有相當的水準 (不懂 "速度風切皆有相當水準",是可以騎很快的意思嗎?)
風罩 照理說 應該一定都會有 只是看你裝不裝 (其實妳並不知道對不對?) 把紅牌黏貼到顯眼處 也是利人利己 (牌照放在甚麼地方為什麼跟 "利人利己" 有關係?) 開車的也很多也是不知道 紅牌是幾CC的 突然跟在他後面他也會怕) (是在怕甚麼?) 就知道是 紅牌 不會在哪邊亂想 (到底是在亂想甚麼? 而且機車騎在妳後面他是紅牌、白牌、綠牌、彩虹牌。。會影響妳的駕駛,妳的安全?) |
別模糊了焦點才對 不是嗎?
| sackless 寫到: |
| 剛剛看了 很多前輩的見解 , 我也想說說 小弟的見解 ~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號牌 也就是所謂的超大型重型機車~試想550CC 以上 其速度風切 皆有相當的水準 ~ 也就是風罩 照理說 應該一定都會有 只是看你裝不裝 ~當你騎乘超過時速80公里以上的速度 別告訴人家說 被風打會很爽 ~再者550以上CC的超大型重機 有時候在路上或在快速道路上 ~把紅牌黏貼到顯眼處 也是利人利己 為什麼利人利己 ?(開車的也很多也是不知道 紅牌是幾CC的 突然跟在他後面他也會怕)貼明顯處反而讓人一眼辨識 就知道是 紅牌 不會在哪邊亂想 ~貼在下面 前面避震處 ~你騎在車子後面 叫你開車的朋友看看 是不是真的不好辨識 這不用相騙 一定是不好辨識~ 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 條 自96年11月1號 大於550CC以上 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96年11月21號 署長發文 其實就是給個緩衝期 96年緩到102年了 就是要你把紅牌放在明顯處 如不照做法律就是可以開罰 ![]() |
| 大尾鱸鰻 寫到: |
| 胡扯
二輪車的前牌根本就是不應該存在的東西 |
| sackless 寫到: |
| 剛剛看了 很多前輩的見解 , 我也想說說 小弟的見解 ~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號牌 也就是所謂的超大型重型機車~試想550CC 以上............ (原文恕刪....) 96年11月21號 署長發文 其實就是給個緩衝期 96年緩到102年了 就是要你把紅牌放在明顯處 如不照做法律就是可以開罰 ![]() |
| sackless 寫到: |
再怎麼樣 這話等你在國外 再來說!!你現在是在台灣 就請遵守台灣的法律…真的利害有種 就去立法 修法!! 請你認清事實!! ![]() |
| 大尾鱸鰻 寫到: |
又來「國情不同」這招??? ![]() |
不然你還能出什麼招? 小弟受教
| ㄚ文 寫到: |
| 1.我住在台灣 不住印尼
2.另外政府要我們不能改車....街車怎掛?!賣耍寶... 先進國家怎不掛前牌而可以管理 , 學印尼?! 倒著走.... 3.當政府只要我們掛上 , 卻不對因前牌發生的意外負責 各位卻會因意外而吃上過失致傷或致死罪 如果是你 , 你願意嗎?! 8) |
| yoshifumi 寫到: |
| 說到台灣的法治精神就覺得很可笑!
宣導時都說要守法,但發生事情時不是法律保障不了守法的人,就是明明法律不是這樣解釋,但承辦人員卻仗權自行解釋與法不同! 感覺台灣法治跟共產黨講法治一樣好笑! t" border="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