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各位大哥,以上兩張圖是小弟遇到大迴轉時交通隊,所製作的現場圖及初步判定表
小弟(有受傷)為B車駕駛,對方為A車
現在進入調解階段,目前小弟所提出財損(車損為23.5萬人身部品為)及體傷共47萬,對方保險提出財損及體傷共18萬

小弟不知該如何抉擇希望各位前輩能給一些建議
1.直接破局,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2.透過調解賠償金額可望為26.5萬(對方一付完全無錯的態度,一塊都不出,保險最高只能到20萬----最壞狀況)
懇請前被給一些建議吧!!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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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sin964 寫到: |
1. 首先要看,26.5或是只有保險20,您是否能接受?如果可以接受,那就考慮和解,迅速結案,少受些氣。
2. 如果不能接受呢?就只能照程序走,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A. 提出刑事訴訟後,有些人可能會受驚,急著找您和解, B. 有些人呢?一樣事不關己,跟他毫無關係。 切記:提出訴訟時,要馬上執行假扣押程序,確保判決後可以拿到賠償。 遇到 2B 狀況時,如果您想出一口氣,討回公道,就要浪費些時間、精神跟金錢, 時間:半年 ~ 3年 精神:審理期間,會因為肇事者的態度、說詞,氣得火冒三丈 金錢:最好請律師,比較省事,而且法律程序相當複雜,請專家代勞比較不會誤事。 效益:時效較差,但是經濟效益通常還不錯。 選擇2B的話, 建議不必太強調車損及人身部品損失,判決時會折舊+打折,最後裁決的金額會讓您吐血。 但是,財損不足的部分可以用 "體傷" + "精神損失" + "勞動損失" 彌補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