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單了,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同步PO在幹版),警察局回文了,爽!!


有圖有真相

本人於12/8晚上行經中山三路與民瑞路時,遭到警察攔下



對方跟我說明開單的原因是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辦理,在有分隔島劃分快慢車道的地方,我不能行駛在慢車道上,除非我有打方向燈要轉彎,否則汽車不能行駛在慢車道上
本人依照警察指示停路邊,熄火,行照跟駕照都給警察,結束收到一張熱騰騰的罰單 掯

回來之後就上幹版跟臉書了,經人指點覺得有些疑惑
對方開單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我想他是依這項開我單


但是網路上有人給我另一個網頁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1922849&ctNode=45340&mp=108001
這是台北市警局回答大型重型機車是否可以齊在慢車道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這下好玩了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申訴,把罰單撤銷掉啊
雖然罰款付得出來,但是心情被搞得非常不好
給各位版友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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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回應了!!


大意是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四輪車輛辦理,所以在有分隔島的道路上是可以行駛在慢車道上的,大家用力騎吧!
各位不要被鴿子唬了,只要覺得有問題就去申訴吧





Sad !!六百塊令盃不是付不起啦,只是不爽你的嘴臉啦 掯


xboxted 在 2013-01-09 10:49 作了第 2 次修改
我只能說.....
四輪汽車行駛在"慢車道"上的事.....隨時都有, 天天都有, 到處都有,
幾時會被開單 ?
申訴吧
去投訴他吧
讓他報告寫不完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9200
有分隔島的慢車道可以行駛, 除非縣市政府另外懸掛禁止四輪以上汽車行駛!
高雄警察教育不足 die

申訴吧 Smile
縣市政府有權決定道路規劃與設置, 沒有特別規定就按照一般交通規則!

講白一點:愛怎麼亂搞就怎麼亂搞!
除非那是機車專用道
否則有實體分隔島的慢車道 , 汽車可以行駛 .
包含大重在內 .

一定要申訴 !

到監理站寫個 EMAIL , 然後把內容打進去就可以了 .

這警察的素質真差 !
參考下面一篇文章吧! hoho
yoshifumi 寫到:
參考下面一篇文章吧! hoho


下面不見了 hehe hehe hehe
12/10 更新

已經寫交通違規陳述單給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
信箱:traffic@kmph.gov.tw

有續集我會在PO上來的
這樣說起來~樓主的GOOGLE照片慢車道前方那台藍色貨車也算違規吧?




高雄這個設計很奇怪(似乎學中國)
四顆輪子 , 沒有違規的 .. Smile
阿達 寫到:
這樣說起來~樓主的GOOGLE照片慢車道前方那台藍色貨車也算違規吧?




高雄這個設計很奇怪(似乎學中國)


這警察擺明就是看重機不爽!
要遇到你說的貨車,在台灣除機車外都是無罪推論,警察會說:人家剛起步或是要停車! Question

不過說到學中國,人家雖是禁摩!
但沒禁摩的路段,摩托車可是跟四輪一樣路權! 所以像圖中的慢車道,是給真正"慢車"用的!hoho
yoshifumi 寫到:
這警察擺明就是看重機不爽!
要遇到你說的貨車,在台灣除機車外都是無罪推論,警察會說:人家剛起步或是要停車! Question

不過說到學中國,人家雖是禁摩!
但沒禁摩的路段,摩托車可是跟四輪一樣路權! 所以像圖中的慢車道,是給真正"慢車"用的!hoho


我當然知道中國 我曾無聊站在上海市華山路與淮海西路 交叉口站10分鐘
高雄這般設計 確實是學中國 上海道路都是這樣 分快慢車道(慢車道電動機車/腳踏車專用) 不過他們汽機車是可以在快車道停車上下乘客 公車也是 右轉也是在快車道

所以高雄這樣 不是學中國然後稍微修改得四不像是什麼?


慢車道不能走重機和四輪 其實拍照開單上有爭議 現場欄停可以說我在找門牌我的目的快到了 我的車輛出現異常 我停下來檢查 我準備要停車要右轉...........逕行舉發絕對無法舉證 現場欄停也難以定罪 就算警察學美國 後方跟你一段路觀察你再欄下你 你都可以說"我準備停車 我在看門牌號碼 我以為這條就是XX路 原來還再下一條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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