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篇函文供全促會參考

主旨:有關 貴局指稱地方政府不同意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一事,請提供相關文件,詳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貴局前以民國101年9月11日管字第1010031373號函復本會提及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地方政府皆已正式函復交通部表達不同意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立場。
二、惟前開來函並未有相關地方政府正式函復之公文供本會參考,惠請再提供本會相關資料。

正本: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副本:交通部、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
參考這篇就有 交通部<=>地方政府 及 地方政府 <=> 全促會 公文
前者公文反對( 時間較早 且內容有問題....感覺像串供 )
後者公文不反對 ( 時間較後 說明無立場反對配合中央辦理 )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8965
各地方政府的正式立場要以給交通部的函文為準, 因為交通部才是路權開放的主管機關, 所以各地方政府反對的立場明確, 交通部倒是沒騙我們, 建議全促會若爾後還有與各地方政府公文往來, 別忘了把他們回給交通部的公文當附件, 或者發文前可將發內容po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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