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磚】機車車友不應被分化!「尊重所有交通工具合理使用道路的權利」

當年交通部弄了個 550 的門檻,硬將為數已少的重車分為兩類,講白點根本就是分化的手段,有些人看到重機在路上違規、超速、鑽縫,就是不爽,但其實那並非重機的錯,而是駕駛人的問題,如果有這種違規習慣的人,就算是開車、騎小車,一樣想鑽、想超,只是開車沒那麼好鑽縫、小車沒那快加速罷了。重車因為目標明顯,成為代罪羔羊,十分不值!

照說要罰就罰這些違規行為,而非將其他守法騎士的權益一併抹煞,此種「為怕違規乾脆先全數禁止」的做法,怎麼想也知道不符比例原則。

各位板友在此討論爭取權益,有一個重要原則不能忘,就是凡事先想想同樣的規定在四輪汽車(以下簡稱汽車)上是怎麼規定的。

舉例來說:汽車雖然依排氣量不同,有牌照稅級距,但大小汽車路權則無明顯區分。並無「大車、中車、小車」路權各有不同的規定,然而交通部卻將機車區分為「大型重型、重型、輕型、小型輕型」,大型重型甚至還有所謂 550 門檻,這些區分可有非分不可之必要?同樣的,汽車並未因排氣量不同而有加掛號牌之規定,何以機車卻有為此設置前牌之規定?

在日本,人稱 150 cc 以上即可上高速公路,日後爭取路權,我以為應該將更多的騎士拉進來,所有的機車騎士不應被分化。再由更高角度來看,任何交通工具如何使用道路,皆是駕駛人意志的展現,路權亦為人權的延伸,「尊重所有交通工具合理使用道路的權利」,不妨將此做為我們爭取路權最高的體現。


miporin 在 2013-06-05 18:01 作了第 1 次修改
不-可-能... hero
可以叫中華民國政府遵守對WTO的承諾開始(150cc以上機車除了兩條主要高速公路外其餘都不限制)

人無信叫:食言而肥!

不知道政府是否同意?
鬼島,貪官,爛政府,前面三項齊備的話,你說的就不可能發生
台灣未開放重機時是限制150cc才可領牌 也就是開放後151cc以上就應該算大型重型機車了
最好的證明就是牌照稅 台灣以前沒有在收牌照稅的 但現在151cc~250cc沒有路權
但還是要繳牌照稅 光是這點就超級不合理了 台灣的法令排氣量大應該多收的是燃料稅
而不是牌照稅 所以台灣真的是鬼島 不合理的法令超級多
台灣的交通觀念需要從零再教育! Question
NIC 寫到:
台灣未開放重機時是限制150cc才可領牌 也就是開放後151cc以上就應該算大型重型機車了
最好的證明就是牌照稅 台灣以前沒有在收牌照稅的 但現在151cc~250cc沒有路權
但還是要繳牌照稅 光是這點就超級不合理了 台灣的法令排氣量大應該多收的是燃料稅
而不是牌照稅 所以台灣真的是鬼島 不合理的法令超級多


以前我記得是有收的,後來立法150CC以下免收。因為我被收過 hehe
沒被收過150cc以下的牌照稅?? . . . . . . .ㄘㄞ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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