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angel大天使
2013-06-29 18:56
文章主題: 對於交通罰則之「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大家怎麼看?
如題。
老實說,我自己發生過兩次車禍,一次對方重傷,但是對方負完全肇責,給對方的事故鑑定中就有這一條。
另一次是我自己受傷,肇責則是在我,事故鑑定中也是有這一條。
我很好奇,大家可以PO一下自己的想法嗎?
jou2013
2013-06-29 18:59
文章主題:
車禍鑑定會不想把話說死!!
這樣就有轉圜餘地!!
刑法上所述: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謂之過失!!
一句話堵死你!!哈哈!!
ryan920721
2013-06-29 19:00
文章主題:
模糊地帶 擴大解釋用
david0624
2013-06-29 19:02
文章主題:
雲遊台灣
2013-06-29 19:04
文章主題:
1. 他是刑法中的條文,不是交通規則
2.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3. 他給了法官的主觀裁判權
史迪奇RSV4
2013-06-30 11:45
文章主題:
法官可喜歡這條了
yoshifumi
2013-06-30 20:42
文章主題:
台灣法律有太多自由心證的空間,偏偏又很多心術不正的司法人員濫用這裁量權!
kzr
2013-07-01 09:23
文章主題:
以上各位解釋得非常好,這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這樣,我個人是很杜蘭這條法..但有一條好像叫做"絕對信任"也挺有意思的
skywing168
2013-07-10 18:24
文章主題:
jou2013 寫到: |
車禍鑑定會不想把話說死!!
這樣就有轉圜餘地!!
刑法上所述: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謂之過失!!
一句話堵死你!!哈哈!! |
我認為應能注意當然要注意,但突發狀況導致反應時間過短不能注意時,當然就沒有過失責任才算公道
莎吉特里雅斯
2013-07-12 13:43
文章主題:
eddiewjl0404
2013-08-25 10:35
文章主題:
車禍時~~應該都是,~~ 我有看到 但來不及 ~~ 然後就是科學量測來判定!
如果被警察唬住~~就會變成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一定吃刑法!要小心`
FJR威士忌
2013-08-25 10:51
文章主題:
所以發生車禍在筆錄上要提到:[已發現注意,且有減速及閃避動作,仍發生事故]
雲遊台灣
2013-08-26 22:01
文章主題:
kzr 寫到: |
以上各位解釋得非常好,這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這樣,我個人是很杜蘭這條法..但有一條好像叫做"絕對信任"也挺有意思的 |
信賴原則
阿達
2013-08-29 00:20
文章主題:
看比例賠,這裡不是歐美日,不可能拿到0肇責,即使對方無照喝酒還戴睡覺用的眼罩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