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後車追撞 該如何求償

各位車友大家好

小弟 快兩個月前 開著女友哥哥的車

在路上被後方汽車追撞 我人沒事 (所以當下沒去醫院檢查 只有報警跟做完相關筆錄)

肇責都出來了 他要負全責 ( 他是公司車 和運長期租任 保甲式全險 )

我的車是96年的TOYOTA A秀

被對方的保險公司推估殘值剩47000

我這邊主張 車修好就對了

後來是我這方自己找到願意用這47000價碼把車修好的店家

拖到現在 車是修好了 我也先墊了47000把車先牽回她家

不過這期間內 肇事者不聞不問 只打兩通電話給我

我回電給他 傳簡訊都不理我

保險公司也是愛理不理的

現在車主 (女友的哥哥) 覺得心情真的很糟

整個都是我們這方在積極處裡

除了原本修車費47000外 堅持要對肇事者提出求償三萬

大家覺得有機會要到這筆賠償金嗎

目前是還沒和解的狀態
若無法達成和解 , 就是上法院 , 告民事的侵權損害賠償 .
就版大所述,本案無刑事問題,所以應該只有民事狀況了!

民事部份,警察不會移送(警察不得介入民事糾紛),即使你們不和解也沒差。

和解:純粹就是你情我願,再去吵誰對誰錯意義不大,因為你不情我不願就不可能和解啦!

不和解:你得自己去民事庭提告。

保險公司:當對方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時,保險公司就有代位的權利,也就是說,你要談的對象就是保險公司了!

肇責:版大有自費($3,000)申請鑑定嗎?要不然肇責從何而來?交通隊的初判表不算喔!

錢要拿回來恐怕都有點困難了,甭說還要多拿三萬!
因為:
既然還沒和解,那就表示保險公司並不同意你去你所找的那家修車場修車(講難聽點,誰知道你和那家修車場有沒有關係,除非是原廠),而且,修車項目保險公司確認了嗎,如果沒有,現在你要如何確認車損狀況;再者,保險公司理賠殘值,這也於法有據(當財物損害復原金額超逾財物殘值時,是可以以殘值理賠),如果現在你才同意理賠殘值,那麼保險公司就有可能要求你將車輛報廢列為和解條件(殘值就是財物的最後價值了),可是現在你又把車給修了。

綜上,版大目前態勢極不利。請參考囉!
謝謝 您的回覆
修車當時是有將估價單傳給對方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確認無誤回傳後 才開始修的
所以等於是對方保險公司同意用四萬七將車修復

算是後來 車主 想要再多求償
所以導致現在這塊田地

肇責是等一個月後才出來的那一份
只能算是初判表嗎??
初判表是向當初處理事故的交通隊申請的,雙方都可以申請,免費。鑑定表是向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的,一份好像是3000元。
johnny0319 寫到:
謝謝 您的回覆
修車當時是有將估價單傳給對方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確認無誤回傳後 才開始修的
所以等於是對方保險公司同意用四萬七將車修復

算是後來 車主 想要再多求償
所以導致現在這塊田地

肇責是等一個月後才出來的那一份
只能算是初判表嗎??


既然雙方同意了第一次的維修價金 , 理應遵守這樣的約定 .
車主後面又想多求償 , 這樣就不合理了喔 .
主要是因為第一次的維修價金

算是對方提供的

就是 你不要 就拉倒 你要恢復原樣 我就是給這四萬七

也是我方這邊積極的找尋願意用這價格修車的車廠進行配合

才有機會修復

所以車主很不甘心啦 說實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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