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錯???

A小貨車雙向道單黃色虛線迴轉,B小綿羊對向直衝急煞自摔後撞擊A車!
B車提告A車傷害告訴,並要求A車負責所有賠償。請問在這起事件當中,錯誤較多的是哪一方?A車要負全責嗎?
請知道相關法則的先進給意見!
自摔的通常得負肇事主因 .
但因為自摔的原因跟轉彎車有因果關係 , 所以a也得負一部分責任 , 只是通常不會太多 .
而通常這樣的就是要以刑逼民了
就算是白虛線迴轉,也得注意雙向直行來車!不是有打方向燈就無敵!
B車自摔撞到A車(重點)...沒撞到就有得揮,有撞到的話,B車又受傷,
就可以以刑(過失傷害罪)逼民(民事賠償和解!)

誰錯多或少已經沒意義了,只要有一點點肇責,過失傷害罪就幾乎可以成立,
就算拘役折罰金,也得五六萬才能花錢消災,而且還有留個前科.
後面民事賠償還是個未知數!

所以這種事就不必爭了,和對方坐下來喝喝茶談一談,
修車就幾千塊,再包個幾千塊紅包,最多一萬塊把事情解決掉就算了!

真的要爭下去,恐怕十萬都擺不平!
佐證資料:
風的線條 寫到:
A小貨車雙向道單黃色虛線迴轉,B小綿羊對向直衝急煞自摔後撞擊A車!
B車提告A車傷害告訴,並要求A車負責所有賠償。
請問在這起事件當中,錯誤較多的是哪一方?A車要負全責嗎?
請知道相關法則的先進給意見!

分析依據: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二項分析。
分析聲明:個人見解僅供參考,請以警察機關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意見書為準,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肇事分析:以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分析,並加註主、次因說明。
甲  方:未注意來往車輛(主因)。
乙  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法規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6 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
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照常理,個人認為迴轉車要付較大責任!
yoshifumi 寫到:
照常理,個人認為迴轉車要付較大責任!


+1 hero
單黃虛線應該是可以迴轉的,但應注意對向來車,所以:
A車已迴轉了多少,B車車速多少,這也悠關雙方的肇責比例。
如果有事故現場圖,大家的討論應該更明確了!
yoshifumi 寫到:
照常理,個人認為迴轉車要付較大責任!

關鍵在有無直接撞擊,或者自摔。
這個你可以相信我說的。
hoho
嗯!接下來你要做的事,應該可以向您推薦小弟的拙作啦!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430333
很難說誰對誰錯,依據恐龍法官條款內容 ( 應注意而未注意) 可能大家都認為對,其實恐龍法官可能判錯 !
雲遊台灣 寫到:
關鍵在有無直接撞擊,或者自摔。
這個你可以相信我說的。
hoho


這就看承辦司法人員的自由心證了!

因為有些會依有因果關係而判須負責!
是有因果關係 , 但是樓主案例中 , 迴轉車輛不會是肇事主因 .
這就回到了我二樓的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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