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
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
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
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
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
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
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想請問各位一下
超速六十以上
第一次 是扣牌三個月無誤
我去繳牌照時辦理人員跟我說再次超速六十以上
同駕駛者一年內兩次 第二次裁罰金額24000
同一牌照第二次 沒入車輛
在上面法規理提到的(紅字處)再次違反第一項第一,三,四款將其沒入車輛
但行車速度超過60以上是第二款吧
所以是第二次超速60 會被沒入?
沒入之後就沒機會拿回來了嗎?
有沒有辦法避免第二沒入?
(我知道不要超速就好 只是想先了解一下)
例如:登記換新牌照 新牌照就沒有違規扣牌記錄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
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
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
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
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
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想請問各位一下
超速六十以上
第一次 是扣牌三個月無誤
我去繳牌照時辦理人員跟我說再次超速六十以上
同駕駛者一年內兩次 第二次裁罰金額24000
同一牌照第二次 沒入車輛
在上面法規理提到的(紅字處)再次違反第一項第一,三,四款將其沒入車輛
但行車速度超過60以上是第二款吧
所以是第二次超速60 會被沒入?
沒入之後就沒機會拿回來了嗎?
有沒有辦法避免第二沒入?
(我知道不要超速就好 只是想先了解一下)
例如:登記換新牌照 新牌照就沒有違規扣牌記錄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