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追撞/推撞 賠償一問

連續追撞/推撞 賠償一問
A B C三台車
B追撞A
C推壯B
賠償是怎麼算?

我的想法是

A的屁股B負責
B的車頭 追撞A屁股為主因 屬於自負責
B的屁股由推撞的C負責
C的車頭自行負責

我有聽到一種說法 B的車頭因C推撞而在度受損
所以 C也應該負則B車頭部份責任?
B賠A
c賠B
全推給C hoho
rall206 寫到:
連續追撞/推撞 賠償一問
A B C三台車
B追撞A
C推壯B
賠償是怎麼算?

我的想法是

A的屁股B負責
B的車頭 追撞A屁股為主因 屬於自負責
B的屁股由推撞的C負責
C的車頭自行負責

我有聽到一種說法 B的車頭因C推撞而在度受損
所以 C也應該負則B車頭部份責任?


看順序
如果是
B撞A
然後C撞B再撞到A的話
個人認為
B要陪A的屁股 B的頭要自己買單
C要陪B的屁股 C的頭要自己買單

如果是
C撞到B再撞到A
個人認為
C要賠B的頭跟屁股還有A的屁股 C的屁股要自己買單
rall206 寫到:
連續追撞/推撞 賠償一問
A B C三台車
B追撞A
C推壯B
賠償是怎麼算?

我的想法是

A的屁股B負責
B的車頭 追撞A屁股為主因 屬於自負責
B的屁股由推撞的C負責
C的車頭自行負責

我有聽到一種說法 B的車頭因C推撞而在度受損
所以 C也應該負則B車頭部份責任?

由於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
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而且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但是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
所以甲方、乙方、丙方的車輛,如果屬於行進狀態:
丙方 → 乙方 → 甲方(甲方沒有驟然減速,而且三方同一車道的前提)。

倘若甲方、乙方的車輛,屬於停止狀態,不是行進狀態:
丙方 → 乙方、甲方。
因為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
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不過和解或調解沒有絕對,只要雙方合意或同意即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
Breakryu 寫到:
看順序
如果是
B撞A
然後C撞B再撞到A的話
個人認為
B要陪A的屁股 B的頭要自己買單
C要陪B的屁股 C的頭要自己買單

如果是
C撞到B再撞到A
個人認為
C要賠B的頭跟屁股還有A的屁股 C的屁股要自己買單


c的屁股到底是誰撞的阿~~~不過在未停止下,都是後車陪前車不是嗎~
推撞:甲、乙、丙、丁車依序停等紅燈,都處於靜止狀態,戊車有點恍神,就朝著丁車撞下去,然後丁車撞丙車、丙車撞乙車、乙車撞甲車,這種狀況就叫做推撞,理當由戊車賠償全部的車損(包含負責自己的)。
追撞:甲、乙、丙、丁、戊各車依序行駛在同車道上,甲車因某原因而緊急煞車,一時間大家都煞車不及,於是乙車撞到甲車、丙車撞到乙車、丁車撞到丙車、戊車撞到丁車,這種狀況叫做追撞,各車均須負責自己的車頭及前車的車尾。

行車請保持安全距離,重機車須要更大的安全車距。
所以 甲乙丙三車來說
乙追撞甲
此時甲乙兩車已呈現停止狀態
丙在追撞乙 就變成推撞 要負擔乙全部車損
那麼甲呢?
也是乙買單嗎?
還是算丙買單?
依你的形容
乙追撞甲,二車都停下來了,這是第一場車禍,乙賠償甲的車尾,並負責自己的車頭;接著,丙未注意前方狀況,撞上了乙,造成了第二場車禍,所以丙要負責乙的車尾及自己的車頭,除非甲或乙可以舉證甲車的某一部份是因丙的推撞所造成而向丙求償,不然的話應該就是照前述的了!
甲就是等著人賠了,在不清楚的情況下,甲都應該是向乙求償,乙就必須儘量舉證才能轉嫁向丙賠償。

如有錯誤,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正。
如果這是假設狀況,當然大家相互討論一下無傷大雅;如果這是真實狀況,因為缺肇事現場圖,雙方筆錄等等,個人的推判恐有失真,若是這樣,還是建議版主申請初判表就可知個大概了(畢竟你我都不是警察、檢察官、法官)!

車禍處理,小弟仍自薦拙作,謹供參考: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43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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