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檢驗逾期罰單,, 有沒有人申訴成功過?

小弟我知道這個很難,, 不過今年遇到第一次定期檢驗,, 收到的是一張定期檢驗排氣的單子,, 裡頭說只要有配合定期排氣檢驗的機車行都可以代驗... 於是小弟就認份地完成"定期排氣檢驗",, 網路上也都查得到資料...

靠腰,, 原來我的車已經"出廠"五年了(其實新車買來才剛好滿四年),, 還有另一種到監理所的定期檢驗, 我不知道...過兩三個月現在就收到罰單了. 雖然罰金不高,, 不過很不爽.. 請問, 有人因此以"信賴保護原則" 申訴成功過嗎?
頂多就是灰說沒收到監理站寄出的單子不知道
其他的理由就很難了......
xingtian0512 寫到:
頂多就是灰說沒收到監理站寄出的單子不知道
其他的理由就很難了......


我猜這種講法應該太多人用過,, 處理申訴的人打槍打膩了.... 再去也是再被打槍一次...

剛到現在我是拼命想找出當初定期檢驗的單子,, 如果上面沒特別標明大型重機不一樣,, 有寫了可到任何"定檢站"檢驗,, 也許有機會申訴成功-->我記憶中那張的確是定期排氣檢驗,如此寫,, 我還特別上網查哪一家機車行方便.. 畢竟ㄧ般人哪知道政府訂了不同種類的"定檢",, 以為寄來通知上所寫的就是所有義務..
定檢通知不是義務,所以不會因為沒有通知而不用驗車!
所以沒通知而不知道沒去驗車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行照在發給你那天就已經告訴你檢驗的日期了
大型重機和汽車一樣都要定檢的,規則和四輪汽車一樣
嗯,其實政府他家開的,他高興說你錯就是錯,要都不辯解認命也是種選擇。雖然今天一早就去繳罰單兼驗車,不過昨晚我還是線上遞出申訴了。

正常來說,規定就在那邊,不能說不知道就無罪。不過今天的問題是明知道有第一次定檢遲早要來,沒有明確的資訊說有幾種不同的定檢得面對,寄來的通知單卻誤導令人以為只要到機車行完成定檢就好了。我照做,機車行也真照驗。事後網站上也真查得到記錄。過好一段時間後才告訴你還有不同地方的檢驗得做。今天只可惜找不出當初的通知單,要不然能申訴得更有力些。

換個比方好了,現在假使你收到一張超速罰單,上面講明罰款三千(比方啦),沒說要繳回吊扣牌照一段時間。然後你繳了罰款,以為銷案了就把罰單丟了 。結果半年後收到另張罰單金額三萬,外加吊銷牌照。要重新領牌得另加十萬,只因為當初三千的罰單其實附帶吊扣牌照一個月。他不講,你也不知道。這樣,你還不覺得坑人嗎。

正常來講,政府怎麼跟我們說,我們照怎麼做。完全相信政府的狀況下,少做了什麼政府沒說的,政府就不該說"雖然我沒講,你自己應該知道"然後開罰。那是信賴保護原則。不過,話說回來,這在鬼島似乎是奢求,難怪這年頭政府沒什麼威信,比較像土匪。
甭多想,趕緊去檢驗 Question

監理所都會寄一張小小的驗排氣通知單,或者你看行照上也可以...
SJ206 寫到:
小弟我知道這個很難,, 不過今年遇到第一次定期檢驗,, 收到的是一張定期檢驗排氣的單子,, 裡頭說只要有配合定期排氣檢驗的機車行都可以代驗... 於是小弟就認份地完成"定期排氣檢驗",, 網路上也都查得到資料...

靠腰,, 原來我的車已經"出廠"五年了(其實新車買來才剛好滿四年),, 還有另一種到監理所的定期檢驗, 我不知道...過兩三個月現在就收到罰單了. 雖然罰金不高,, 不過很不爽.. 請問, 有人因此以"信賴保護原則" 申訴成功過嗎?

由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十四條第四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揭示(義務):
引言回覆:
領有牌照之大型重型機車,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其出廠年份
未滿五年者免予定期檢驗,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至少檢驗一次,十
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二次。
大型重型機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日期前後一個
月內持行車執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檢驗

引言回覆: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
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而且行政罰法第八條前段、第十條載明(責任):
引言回覆: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

引言回覆:
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發生,依法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
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事實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
務。

所以敝人建議樓主,可以考慮嘗試陳述(應到案日期),但是機率可能不高。

不過還是有著例外狀況,可以施以勸導免予處罰。
例如行政罰法第八條後段責任的但書、第十九條裁處的審酌加減:
引言回覆:
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引言回覆: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
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
簽名。

但是行政罰的裁處權在於行政機關(某某縣市的交通事件裁決處或所)。
比較重要的是定檢時一定要確定有看到行照蓋章了才走,不然常發生驗過車又收罰單的事發生。
感謝各位大大回覆, 上面的回覆相當受用. 小弟日前已從網路線上(http://www.tad.ntpc.gov.tw/Formapply.aspx?form=29) 遞出申訴.. 若被駁回,, 在來研究一下大大的建議再行上訴. (如果找得出當初誤導人的通知單可能就更有力了.. )
SJ206 寫到:
感謝各位大大回覆, 上面的回覆相當受用. 小弟日前已從網路線上(http://www.tad.ntpc.gov.tw/Formapply.aspx?form=29) 遞出申訴.. 若被駁回,, 在來研究一下大大的建議再行上訴. (如果找得出當初誤導人的通知單可能就更有力了.. )

如果樓主需要提起行政訴訟(交通裁決事件的撤銷訴訟),敝人建議可以參考下列連結。

提起行政訴訟第一審應行注意事項: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1/%E5%A4%96%E7%B6%B2%E8%A8%B4%E8%A8%9F%E9%A0%88%E7%9F%A5%E8%B5%B7%E8%A8%B4%E9%83%A8%E5%88%86%E4%BF%AE%E6%AD%A3%E5%85%A7%E5%AE%B9.doc

起訴狀:(交通裁決事件的撤銷訴訟)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8-035.doc

行政訴訟裁判費徵收一覽表:(先行繳納裁判費三百元,後由敗訴者負擔)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6.asp
申訴是你的權力


會不會成功是他們裁決單位的權力
蛋霸王 寫到:
大型重機和汽車一樣都要定檢的,規則和四輪汽車一樣


不一樣喔.
汽車可以去代檢廠.
幹!
大型重機要請假去監理站驗車.
除非你那時候出國了,有無法排除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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