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車牌及申訴問題

被開了一張第13條第1款的罰單後去申訴回來罰則卻更改為更重的第12條第1款第7項
且12條7款的指定位置並沒有角度的規定,不然車牌都掛在車尾了還要掛去哪裡
而13條1款的佐證照片也刻意從車身傾斜角度的另一側拍攝意圖使車牌上揚,加上那畫素爛得要死的攝影機才促使照片上看起來不易辨識
請問這個再去訴訟有辦法解嗎?




感覺 有難度

因為監理單位就是最後裁決單位


他說怎樣就是怎樣 權責比條杯杯大
所以不要以為申訴就可以減輕處罰
官(警察)官(姦理所)相護
寧可硬ㄠ也要挺第一線舉發的警察
三年前經驗:
沒掛那無用的小前牌 得到與大大最後張相似的裁決書
罰5,400元,吊銷牌照。
幸好備有車籍資料,馬上驗車重領新的5碼牌。

但是申訴未過不是應該維持原判嗎?
若是申訴反而會加重罰則那申訴這個管道是不是有點多餘
法條不熟悉開成13條
申訴人申訴了裁決室的長官看
這明明是12條的怎麼成13條
要求更正
撤回錯誤的13條 補上正確的12條
snick8100 寫到:
所以不要以為申訴就可以減輕處罰
官(警察)官(姦理所)相護
寧可硬ㄠ也要挺第一線舉發的警察
三年前經驗:
沒掛那無用的小前牌 得到與大大最後張相似的裁決書
罰5,400元,吊銷牌照。
幸好備有車籍資料,馬上驗車重領新的5碼牌。
http://motophoto.tw/up/up/016/09c/1609212144130.jpg
http://motophoto.tw/up/up/016/09c/1609212140301.jpg


塞林老師的阱碴和姦妳站

好好的四碼車牌,硬要搞成五碼 掯
小希 寫到:
法條不熟悉開成13條
申訴人申訴了裁決室的長官看
這明明是12條的怎麼成13條
要求更正
撤回錯誤的13條 補上正確的12條


所以說不申訴反而比較沒事?
而且監理站可以更動當初開罰的條款來裁罰?
只能說,真的有夠"衰"...幫不了你了 die
短牌架被刁

12.7 指定位置懸掛是指原廠設計位置懸掛,
新北地院法官說的,高院認同。
所以裁決所會更裁的。
不要浪費時間異議及行政訴訟,你一定輸。
估狗法院裁決書判例你就了。
乖乖去繳罰款,馬上領牌。
受害者+1
1頁(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