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了一張第13條第1款的罰單後去申訴回來罰則卻更改為更重的第12條第1款第7項
且12條7款的指定位置並沒有角度的規定,不然車牌都掛在車尾了還要掛去哪裡
而13條1款的佐證照片也刻意從車身傾斜角度的另一側拍攝意圖使車牌上揚,加上那畫素爛得要死的攝影機才促使照片上看起來不易辨識
請問這個再去訴訟有辦法解嗎?
且12條7款的指定位置並沒有角度的規定,不然車牌都掛在車尾了還要掛去哪裡
而13條1款的佐證照片也刻意從車身傾斜角度的另一側拍攝意圖使車牌上揚,加上那畫素爛得要死的攝影機才促使照片上看起來不易辨識
請問這個再去訴訟有辦法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