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高架上因兩線道塞車,從兩車中間行駛被開未注意前後車距離?

各位前輩們好:

小弟於日前在水源快速道路要接師大路的平面路段,
因當時紅燈+兩線道都為車輛靜止的狀況下,從兩車
中間穿越,被民眾檢舉: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請
問這樣可以申訴嗎?
有看過類似的新聞!
好像可以喔!
慢爺 寫到:
有看過類似的新聞!
好像可以喔!


請問要用什麼理由呢??
有看過類似這情況的!
在車道上的車輛都為靜止的狀況下!
是可以鑽車縫的!
但在終端時不可造成其他車輛阻塞之類的!
詳細情況要再找找!
只記得有看過這類消息!
但忘了在哪看過的><"
應該是開你58條……

但那應該是針對「移動中」車輛!
這篇你可以參考一下!
也是車友分享的訊息!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454231
等後續,不然這行為戰到翻掉了....

想看看最後怎麼判 hehe
這很簡單 "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 你是鑽車, 你前後都沒車, 何來前後車距? 基本上處罰條例開錯最後行政訴訟只會贏

如果他今天開你 "未依規定與旁車保持0.5公尺距離" 你才會gg

還有, 申訴幾乎都不會過, 打行政訴訟通常都是必要的
慢爺 寫到:
這篇你可以參考一下!
也是車友分享的訊息!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454231


樓主案例跟你po的這,應該都是針對「行駛中」的規定……
比佛利 寫到:
樓主案例跟你po的這,應該都是針對「行駛中」的規定……



沒錯, 所以靜止中罰條不成立, 用力打訴訟給他們難堪吧
謝謝各位大哥
有時間就申訴,沒時間就當花錢買時間與保命符吧

身在台灣官員蠢就算了,支持蠢官員的民眾也不少,只能在聊天時盡量導正觀念 Sad
有前例申訴成功機會大!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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