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小型車,若連續3個月內發生3起以上死亡事故,則立即禁駛該路段。

在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看到的

說真的我覺得還蠻有梗的 , 不過我還是附議了~

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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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小型車比照大型重型機車,若連續3個月內發生3起以上死亡事故,則立即禁駛該路段。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7c96ef64-f0f5-49de-b4d1-511651982707


而高公局給予大型重型機車族的「恩惠」,卻是「連續3個月內發生3起以上死亡事故,則立即停辦」,明明稅金也沒繳的比較少,但卻不能上國道,這時候其實非常很納悶這種歧視性的立法。
故在此要求高公局,小型汽車應比照大型重型機車,若連續3個月內發生3起以上死亡事故,則立即禁駛該路段。
這凸顯了台灣的交通官僚的四輪最大的嘴臉! die
交通部高公局官員講話比總統要偉大,總統都頒布了,還再雞雞歪歪,搞不清楚是在領誰的薪水。
己附議
減少四輪佔據多數道路面積,才能根本解決交通亂象 Smile Smile Smile
小心等等會有ID是什哥的上來說那運輸,營建等等用車的,不能上路,這經濟怎麼發展下去..

這種搞清楚前後原因的白癡發文.

重點是他媽的他騎重車還邊扯後腿邊騎爽爽!!
幫高調

都在路上跑的

都要1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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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Smile
yes204 寫到:
己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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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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