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房客想賴皮,要如何處理

當初老爸出租沒收壓金
房客租了約10年,期間房租都沒正常按時繳交
現在輪到我管理,今年底租約到期
基於好意先告知不租了,讓房客有所準備
但房客知道我不出租了,開始想賴皮,9月份房租都還沒收到
簽約只是一般房屋租約,沒有公證

想請問的是,滿兩個月沒繳房租,可以直接斷他電或是直接收回自住
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房客是營業用,沒有住在那裏

感謝先,自切.5公分
營業就簡單啦!

叫兩個小弟天天去店裡坐就是了! hehe
網路看過這種例子

有契約的話,好像只能先寄存證信函通知
不能逕行有什麼動作
目前好像只能去座座,每天趁有客人跟房客要房租,看房客自己會不會不好意思
剛查了一下,是用存證信函沒錯
感謝回覆
存證信函催告要發有掛號回執那種,法律上先站穩半邊天。
然號到法院告請求返還房屋之訴,
存證信函催告要發+1

法官才會知道 你有提前告知對方 你文章敘述的事情 不再續租給對方
請再什麼時候搬家
感謝提示!
注意地址被營業用開發票的問題
跟稅,公司法人消滅取回自住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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