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又一人權創舉,開放癲癇開車

尊重人權!交部擬適度開放癲癇患者考照 醫:不敢保證不發作

▲萬丹3死9傷車禍肇因曝光!女護理師「癲癇發作」釀禍。

根據現行法規規定,有癲癇者不得考領駕照,但全台癲癇患者達24萬人,若無法開車恐對生活影響甚鉅。基於人權考量,交通部公路總局與相關團體及醫界近期開會研議,擬適度開放癲癇患者可領短期駕照,不過,就有醫師採取保留態度,「沒有醫師敢保證病患不會發作」,認為只要有可能發作,就不該上路。

今年8月,在屏東縣萬丹鄉一名36歲的楊姓護理師開車連環撞,釀成3死9傷,她事後提出罹患癲癇病史就醫記錄,死者家屬怒批「難道不知道癲癇不能開車?根本是用癲癇來脫罪」。今年9月,高雄也有一名女駕駛開車衝撞17輛汽機車,釀1死12傷,她也稱癲癇發作,但考照前並無症狀。

雖現行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駕照,但若當事人隱瞞病情,醫師又沒檢查出來,監理單位無法辨別,也有患者考照後才發病,難以管理。過去交通部也曾打算在衛福部重大傷病名冊與監理系統連線後,掌握體檢時或就醫發現的癲癇患者,依法全面註銷癲癇患者已有的駕照,卻遭病友團體批違反人權。

台灣癲癇醫學會、病患等團體爭取放寬規定,希望比照加拿大、英國等做法,一定期限內未發病患者可考領短期駕照。基於人權考量,交通部公路總局近期邀集相關團體研議,擬適度開放癲癇患者考照,最快月底召開建議方案會議,經交通部醫學諮詢委員會通過即可修法。

台灣癲癇醫學會指出,癲癇患者突然發作比例不到3成,其餘可透過藥物控制,十分之一沒太大症狀,也不常發作。不過,台中榮總神經內科主任謝福源就持保留態度,認為「沒有醫師敢保證病患不會發作」,只要有可能發作就不應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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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交通部管人權的,機車的人權管不管啊........還是你只會搞機車 Sad
要領駕照可以,發生事故時,就不要用癲癇發作當脫罪藉口,連帶鑑定的醫師以及駕照監考官一併擔刑責。
這個月初才目擊一位大羊車友癲癇發作摔車,車上還載有老婆小孩,還好事發時是在一般平面道路且車速不快,若是在快速道路上巡航時發作,後果不堪設想.

個人認為癲癇患者要開車上路無安全疑慮在很近的未來Level 3以上的自動駕駛導入後應該不是問題.
鬼島 Sad
這沒什麼,台灣本來就是雙重標準之島!

一樣的邏輯但看對象,解釋就是不一樣!
先說我沒有歧視癲癇患者(我同梯就有癲癇患者 大家都很樂意幫忙他 學長也不敢操他)

提這法案 是拿癲癇患者的生命來開玩笑.................
二林小毅 寫到:
先說我沒有歧視癲癇患者(我同梯就有癲癇患者 大家都很樂意幫忙他 學長也不敢操他)

提這法案 是拿癲癇患者的生命來開玩笑.................

還有旁人的生命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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