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12.3"N 121°29'01.5"E
27 秒起
阿是要通緝什麼?
就自己想吧
27 秒起
阿是要通緝什麼?
就自己想吧
|
| 常勝軍 寫到: |
| 影片中
最前面那台慢到靠北的腳踏車騎士 也是個心智未成熟的忘八用路人 |
| yoshifumi 寫到: |
| 看影片機車照這速度應該都至少達到速限,甚至超速了!
並沒有讓行義務的問題! 開快不是十惡不赦只是要有品,尊重一下守法駕駛的權力! 當然此時前車雖沒有義務讓,不過如果願意讓那也是件美事! ![]() |
| taipei101 寫到: |
| 你這樣講就不對了.......我去加拿大開車時,路旁速限明明寫120,而且路上幾乎人人都開到120~但我開140由後方追上前車時,人家也是紛紛讓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