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40公里就算「嚴重超速」 行政院今拍板下修門檻



為提升交通安全,行政院今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下修「嚴重超速」速限定義。以限速60公里的道路為例,過去時速超過120公里為嚴重超速,修法後只要超過100公里即需當場禁止其駕駛、可處最高2.4萬罰鍰,因而肇事者,可當場吊銷駕照。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有鑑於國際均把「速度管理」列為提升道路安全關鍵因素,加上過去車禍意外產生的傷害程度,皆與車速有著很大的關係,是以速度的平方乘積在等比增加,因此這次修法加強嚴重超速相關規定。

除了速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本次修法,也將酒駕行為後參加的道安講習衍生費用,改由參加者自行負擔。

行政院會今通過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除了針對超速與酒駕相關內容,也增訂車燈遭遮蔽影響辨識,或裝設不合規定喇叭罰則,並提高汽車裝載物品掉落飛散罰則,也增訂「古董車」研擬標準、專用牌照,以及相關檢驗與違法措施規定。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於今日院會中裁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並由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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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的政府,乾脆超速就符合嚴重超速的定義好變相收錢好了

這政府什麼都不會,狂抄人民的荷包倒是箇中好手啊 Sad
暴政必亡!
一群學者說了算?上回六十現在四十改天變十!
它以為汽車機車是火車啊,
到時它們會在上下班路上抓頭搞不清楚怎麼會塞車。
早說過一旦少子化嚴重
及現在人口已到出生/死亡交叉點!

就是全民加稅時代的開始! Question
以後像這樣加錢的法案只會多不會少! hehe

看看先進國家,有無限速高速公路/機車也可上高速公路
超速從來都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通部自己在2016年做了肇事原因統計
97%的交通事故發生在時速60公里以下
酒駕.大貨車超載失控.放縱違停.道路規劃不良.
國人用路習慣觀念偏差.駕駛執照太易取得
造就今天的交通事故頻傳.政府明知問題所在
還是以大肆裝設測速照相.區間測速
下修超速標準.加嚴超速罰款.用以解決交通問題
.
就像二行程摩托車
從來都不是台灣空氣汙染的主要原因
但環保機關還是立了新的空汙法
用以強制淘汰並撲滅二行程機車.
MotoCity小高 寫到:
超速從來都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通部自己在2016年做了肇事原因統計
97%的交通事故發生在時速60公里以下
酒駕.大貨車超載失控.放縱違停.道路規劃不良.
國人用路習慣觀念偏差.駕駛執照太易取得
造就今天的交通事故頻傳.政府明知問題所在
還是以大肆裝設測速照相.區間測速
下修超速標準.加嚴超速罰款.用以解決交通問題

.
就像二行程摩托車
從來都不是台灣空氣汙染的主要原因
但環保機關還是立了新的空汙法
用以強制淘汰並撲滅二行程機車.

我國的管理真的很有問題
怎麼不去設計符合標準的道路
確是增加罰則
這種狹隘的思維還能當官
強阿~~
MotoCity小高 寫到:
超速從來都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


不不不,其實一切的考量都是稅收問題.. Question
台灣官員要是搞不清楚真正的肇事原因的話,只是抓超速根本是於事無補! Smile
yoshifumi 寫到:
台灣官員要是搞不清楚真正的肇事原因的話,只是抓超速根本是於事無補! Smile


重點不是肇事

而是超速罰單對於政府來說是目前收數最多的一個項目


hehe

要多收一點錢,當然是從最大繳款戶數去調整... hehe

很王八蛋對吧?交通部從我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這樣王八的 hehe
煥仔 寫到:
重點不是肇事

而是超速罰單對於政府來說是目前收數最多的一個項目


hehe

要多收一點錢,當然是從最大繳款戶數去調整... hehe

很王八蛋對吧?交通部從我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這樣王八的 hehe


你怎麼可以講實話呢!這樣你不適合當官啦! hehe

從我騎上機車開始,我也知道交通部的本性,而且越來越朝向"汽車部"前進! Question
煥仔 寫到:
不不不,其實一切的考量都是稅收問題.. Question

祝那些不長腦的官都被酒駕撞癱啦!死太便宜他們了!

左二那個啥鬼名字不會念的那個曾是酒駕犯..... Question Question Question
當然不會對酒駕加重刑罰囉~ Sad Sad Sad


繼續倒退嚕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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