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水坑不減速 有無罰則?

每次遇到水坑都會刻意減速

然後就有低能兒從很遠的地方加速從旁經過

請問這種故意的 有沒有辦法檢舉?
DDSCSG10 寫到:
每次遇到水坑都會刻意減速

然後就有低能兒從很遠的地方加速從旁經過

請問這種故意的 有沒有辦法檢舉?


有時候人 真的不是故意的 也許速度快一點 看到也來不及了 但 為什麼路上那麼多水坑
應該是沒有法可罰,8/10經過道路施工處一片水漥,我看到就慢慢減速,旁邊一位大叔加速超過,我看後面沒人,趕快剎車減速,噴了幾點水,很幹。走前面還是衝過去,不然就被噴。
DDSCSG10 寫到:
每次遇到水坑都會刻意減速

然後就有低能兒從很遠的地方加速從旁經過

請問這種故意的 有沒有辦法檢舉?
a123472 寫到:

記得以前看報紙說有這一條,但很難抓
Yes,駕駛雨天濺濕人 可罰1800元
舉證困難
近來大雨不斷,不少人有被路過汽機車濺起水花,噴得滿身是水的經驗,除自認倒楣、痛罵車主「可惡」外,其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法可罰,車主最高可能吃上1800元罰鍰。
需監視畫面
高雄市警局祕書室股長李政聰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6款,「若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可處罰車主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但這類行為舉證困難,高市交通大隊也沒聽過被害人提出告訴。李政聰說,若被害人記下車號,又有監視器或行車記錄器可舉證,就有可能開罰。
機車族劉佳貞說,之前被車主噴濕,但車子很快開走,加上雨天視線不良,要記車號也看不清。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助理教授鄭永祥認為,處罰車主在執行上有難度,建議強化警方執法技巧,並對民眾多宣導,以利逕行舉發。記者石秀華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30519/EQD6BWUQIUCXDFODJPVTIB6UPQ/
disciple 寫到:
記得以前看報紙說有這一條,但很難抓
寫很容易.抓很難
很難罰+1
不過祝這種的下次因此打滑撞電線桿吧
還有路邊工程排水的
我減速騎過去就有4輪的故意加速通過

我路上只要看到水就故意加速去壓
尤其旁邊有4輪的
噴到一個開窗的我就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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